行政案例最新消息(2020行政案例)
本篇目录:
涉外行政案件办理典型案例
案例背景 某国外企业与我国某地区的政府签署了合作协议,在该地区展开某些行业的投资开发工作。当地政府负责人JJ作为合法代表人签署了该协议。
7年9月7日晚9时许,某铁路公安局民警宋某着便服到某火车站办私事,听见一男青年(李某,20岁,某有色金属进出口公司临时工)喊:“谁要广州的车票”,即上前查问。
典型案例 2014年5月,老邬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约定,老邬购买商品房15套。因国家限购政策该15套房并未办理网签备案手续,也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双方约定,待国家限购政策解除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为首的一人即走上前去告诉何某,何骑车违反有关规定,应罚款100元,但未告知到底什么做错了,犯了什么法。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行政法案例精选(六)1
1、程康德、程榜样分别于1996年1月6日和3月6日书面向某县马帮镇人民政府和某县人民政府请求赔偿经济损失和申请复议,均末得到答复,遂于1996年5月16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26万元。
2、案例五:无效,因为市公安局是市政府的内部职能部门,无权发布,办法应以市政府名义发布。
3、在本案中,工商登记行为属于行政许可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12条(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本案中的是。
4、本案中张某虽然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并且在上班时间,但是,张某在餐厅用餐的行为并不是代表行政机关实施具体的行政行为,而是一种民事行为。
5、(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本案中市政府发布的通告,明确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而该市原仅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这就意味着剥夺了乙、丙、丁三家屠宰场的屠宰资格。
行政法案例!!!急用,求大神帮忙!谢谢了
在本案中,学校行政科是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学校行政科是学校的行政机构,它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一类,因此它是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
所以,被处罚人孙氏兄弟俩对县公安局的拘留处罚裁决可以向该县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原告赵道真不服被告民权县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一案 原告赵道真不服被告民权县公安局治安行政处罚一案原告赵道真,女,1964年6月16日生。委托代理人杨建忠,河南大梁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邢曙兵,河南大梁律师事务所律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020行政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