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租赁公房最新条例(上海市公共租赁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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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有住房如何出租
法律客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提出申请:申请者向单位所在的机构或户籍所在机构提出申请。提交材料:申请者提出申请后填写申请表,并且申请者要提交一些必要的材料,比如申请者的身份证、工作合同以及目前住房状况等。
上海如何申请公租房 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向自己工作单位所在的受理机构提出公租房申请,也可以向上海市户籍所在地的受理机构提出公租房申请,相关的上海市公租房受理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可以在网站上查询得到。
(一)公有居住房屋;(二)以行政调配方式出租的非居住房屋;(三)行政投资建造的公益性非居住房屋;本条例施行前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其租金和租赁关系的处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意见(二)]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
1、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意见 (二) 《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于1999年12月27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00年7月1日起执行,《上海市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条例》即将同时废止。
2、第一条 为了规范住房租赁行为,保障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3、《租赁条例(草案)》从三个方面加强市场主体管理,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4、《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共7章65条,主要内容包括健全治理机制、规范租赁行为、加强市场主体管理、突出民生保障、坚持服务监管并重等方面。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至11月16日。
5、《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昨天获表决通过,将于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6、根据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局《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意见(二)》第十二条之规定:“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
上海保租房和公租房可以同时申请吗
但是如果直系亲属在主城区有住房补贴能力的,是不可以申请公租房的。
公租房和安居房可以同时申请。同时申请可以增加任何一边轮候的几率,但是结果只能二选一。公共租赁住房与安居型商品房可同时申请轮候。
总的来说,可以在上海同时申请两个区的公租房,但需要满足相关的申请条件和提供相应的材料。
法律分析:若同时符合这两种保障条件,可以同时申请,但不能同时享受。
上海公租房能住几年
1、上海公租房最短可以租两年,最长可以租六年。
2、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不可以长期住。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3、年。根据查询上海市公租房保障的规定信息显示,公租房只能累计承租或居住累计最多满6年,超过这个期限之后各区住房保障机构就不再受理公租房的申请资格。
4、最长是可以租6年的。一般来说合同的期限是两年,到期可以续租。
5、如果一辈子都能满足申请公租房的要求,那么也就可以租来住一辈子的,通常情况下,公租房的租赁期一般不超过5年,五年之后需要重新申请续租。
6、上海公租房可以住6年,没有家具。根据查询相关公开资料可知:上海公租房里面是没有家具的,需要自己添置,公租房里面的配置有水、电、气表安装到户,统一安装入户防盗门,客厅和卧室地面都是采用玻化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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