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最新工伤申请(2018年个人工伤申请范文)
本篇目录:
- 1、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 2、如何重新申请工伤劳动等级鉴定?
- 3、2018年上下班工伤认定相关规定
- 4、工伤保险丨工伤鉴定流程及赔偿标准?!
- 5、工伤赔偿标准2018
- 6、2018年江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见:《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如何重新申请工伤劳动等级鉴定?
1、法律主观:工伤重新鉴定程序有: 用人单位、劳动者书面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在接到申请后,进行审查,安排重新鉴定; 最后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
2、法律主观: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申请重新鉴定。
3、提出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书面申请。
4、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5、申请工伤伤残等级的重新鉴定是可以的。如果申请人认定鉴定结论有误的,可以依法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如果伤残情况在鉴定后发生变化的,则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的鉴定。
6、法律客观:需要做二次工伤鉴定的条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2018年上下班工伤认定相关规定
1、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能力鉴定管理,规范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3、(三)超过1年申请限的特别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5、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法律客观:《工伤认定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工伤保险丨工伤鉴定流程及赔偿标准?!
1、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2、工伤伤残鉴定后赔偿程序:向国家工伤保险机构提交资料,发放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工伤赔偿具体流程有哪些?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4、赔偿标准主要由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救助等多种形式的补偿方式构成,越严重的伤害赔偿额度越高,越轻微的则相应降低。
工伤赔偿标准2018
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 伤残 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 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法律主观:对于安徽 工伤赔偿标准 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2018年安徽省工伤赔偿标准: 医疗费 治疗 工伤 所需费用符合 工伤保险 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十级伤残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①一级:g× 90% ;二级:g× 85% ;三级:g× 80% ;四级:g× 75% 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说明:1)1-4级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018年江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由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2011年1月1日以后,工伤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十三条 工伤认定申请人在本办法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且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发出受理通知书。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
年《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有所变化,适用条件变得较为宽松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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