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铊太

行政诉讼管辖最新(行政诉讼管辖最新规定)

铊太 2024-09-19 09:45:49 13
行政诉讼管辖最新(行政诉讼管辖最新规定)摘要: )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共同管辖,行政诉讼管辖遵循的基本原则如下: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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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地域管辖规定

)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共同管辖。

行政诉讼管辖遵循的基本原则如下:(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

行政诉讼管辖最新(行政诉讼管辖最新规定)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确定一般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1、行政诉讼管辖主要是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行政机关必须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行政诉讼法中对行政诉讼管辖法院做了相关规定: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2、根据中国 行政诉讼法 规定,行政诉讼的管辖可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法定管辖包括 级别管辖 和地域管辖;裁定管辖包括 指定管辖 、案件的移送和 管辖权 的转移。

3、法律分析: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

行政诉讼管辖最新(行政诉讼管辖最新规定)

4、法律分析:行政诉讼的管辖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5、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6、行政诉讼管辖遵循的基本原则如下:(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

中级法院行政诉讼管辖范围

1、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如下: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行政诉讼管辖最新(行政诉讼管辖最新规定)

2、法律主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范围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等。

3、行政诉讼级别管辖的范围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除了法律特别规定应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外,其余所有的第一审行政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4、法律主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5、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甲、乙两地法院就管辖权产生争议的,应当报共同上一级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6、法律分析:行政诉讼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行政诉讼在哪里起诉

行政诉讼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从级别管辖来看,一般对于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当向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而对于其他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则可以向基层法院起诉,如果是经过复议的案件,则根据作出原行为的机关来确定级别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中的最高一级法院,是中级人民法院的上诉审法院。它只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应当去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对经过复议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则可以到作出复议决定的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一般的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重大、复杂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的管辖

1、法律主观:行政诉讼管辖是人民法院系统内同级人民法院或者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根据中国行政诉讼法尚规定,行政诉讼的管辖可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

2、行政诉讼管辖遵循的基本原则如下:(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

3、行政案件管辖权应当如何确定一般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行政诉讼管辖地规定原告选择。对此,行政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先收到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行政诉讼管辖最新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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