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铊太

最新刑诉法9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铊太 2024-09-21 03:35:35 14
最新刑诉法9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摘要: 本篇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2、刑事诉讼法91条规定内容...

本篇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最新刑诉法9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法律主观:刑事诉讼法九十一条的内容是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法律主观: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是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最新刑诉法9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刑事诉讼法91条规定内容

法律分析:新刑诉法关于释放的法律依据的主要内容如下:《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的内容是: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如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 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最新刑诉法9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 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刑事诉讼法91条取保候审

1、《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2、法律主观:刑事诉讼法 中规定的 取保候审的条件 有四点,满足这四个条件之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相关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可以 取保候审 : (一)可能判处 管制 、 拘役 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3、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5、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的内容是: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6、刑事诉讼法九十一条的内容是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原文

1、刑事诉讼法九十一条的内容是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法律主观:刑事诉讼法九十一条的内容是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3、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的内容是: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4、法律分析:新刑诉法关于释放的法律依据的主要内容如下:《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91条第三款是什么

1、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的内容是: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刑事拘留后因证据不足释放的,可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因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或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可适用《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3、刑事诉讼法是关于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与罪名和犯什么罪无关。你说的这个条款是关于逮捕程序的条款,具体涉嫌的罪名,逮捕证上有。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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