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加入的最新规定(债务加入是什么意思?)
本篇目录:
- 1、债务加入的法律规定
- 2、民法典对债务加入的规定
- 3、债务加入的法律规定及解释
债务加入的法律规定
1、法律中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加入债务关系中,承担向债权人履行义务的责任,而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即债务人与第三人共同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2、时间要求:债务加入必须在债务关系存续期间进行,如果债务已经到期或者被免除,则不能再进行债务加入; 程序要求:债务加入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程序。
3、根据《民法典》第552条的规定,债务加入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的债务加入,此时应当通知债权人;二是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的债务加入协议。
4、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民法典对债务加入的规定
法律中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加入债务关系中,承担向债权人履行义务的责任,而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即债务人与第三人共同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 债权人利益 的,应当对 公司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552条的规定,债务加入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的债务加入,此时应当通知债权人;二是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的债务加入协议。
第三人自愿加入债务,承担偿还债务责任的,属于并存债务。债务人在愿意承担的范围内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或者债务人偿还债务。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务加入的法律规定及解释
法律中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加入债务关系中,承担向债权人履行义务的责任,而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即债务人与第三人共同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债务加入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合同关系,而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并存的债务承担后,就被承担部分的债务,承担人和原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债务加入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的债务加入,此时应当通知债权人;二是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的债务加入协议。. 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方式是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通过三方协议成立的债务加入。
法律规定了债务加入的两种类型及其基本构成要件。
《民法典》规定了债务加入的两种类型及其基本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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