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刑法第141条(刑法第141条至第14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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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的认定与有效辩护
1、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故意犯罪,行为人要成立故意,不仅需要对生产、销售的行为具有明知,还必须认识到行为对象属于假药。
2、法律分析: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
3、从这个角度来讲,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宫××的行为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也不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4、而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则属结果加重犯,对其处以较重的刑罚。 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
5、假药的认定标准: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合的;例如:中药中擅自加入西药成分;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刑法141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本条的内容实属本节的总则性规定,明确了第140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第141条至 第148条的生产、销售特定伪劣产品罪之间的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刑法第141条生产销售假药罪如何判刑?
卖假药是否会判刑 卖假药是违法行为,是否判刑视案情而定,可以取保候审。 《刑法》第141条规定,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
生产、销售假药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我国《 刑法 》第141条规定,个人犯 生产、销售假药罪 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
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 ,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刑法141条立案标准
《刑事诉讼法》第141条是起诉条件,内容是“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刑法》第141条规定,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
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刑法总则》第13条规定“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第3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根据案件给予非刑罚处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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