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异地经营的最新规定(异地经营的范围是什么)
本篇目录:
- 1、公司法异地经营的规定是什么
- 2、公司异地经营会有什么处罚
- 3、营业执照异地经营
- 4、异地经营的税务规定
公司法异地经营的规定是什么
1、所谓异地经营,即公司注册登记地和实际经营地不一致。
2、公司法异地经营的规定是什么 异地经营要到当地工商部门备案,或成立分支机构,否则属于违法经营。
3、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4、所谓“异地经营”就是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按照正式的说法,应该是纳税义务的地点与企业注册的地址不在同一县市就算是异地经营了。
5、法律主观:营业执照可以异地经营。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登记,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异地经营会有什么处罚
法律主观:异地经营应当在经营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没有注册登记的,由当地工商部门按无照经营进行处罚。
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异地经营的处罚有: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2)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异地经营法律法规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异地经营肯定是不行的。异地经营如果是同一辖区内的(即属于同一个工商所管辖),处罚幅度是1000元以下,如果不是同一个辖区内的,处罚幅度是5000元以下并没收违法所得。
营业执照异地经营
法律主观:营业执照可以异地经营。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登记,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不能在异地进行经营的,除非没有设点经营。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对企业在住所外设点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的规定,企业法人可以在异地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只要不属于设点经营,就无需另办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异地不可以用。企业法人可以在异地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只要不属于设点经营,就无需另办营业执照。
综上所述,异地经营要到当地工商部门备案,或成立分支机构,否则属于违法经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异地经营的税务规定
1、异地经营的税务规定对于在异地设点经营的,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做为一个独立的纳税人在当地纳税。
2、因此,企业异地设立仓库不开具发票或不收取货款,则不在当地缴纳增值税。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4、企业一般在注册地进行缴税,如果在异地进行经营活动,需要设置分支机构,否则会进行处罚。
5、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的相关规定。
6、(二)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三)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五)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六)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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