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刑法第229条(最新刑法第229条内容)
本篇目录: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是多次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刑法》第一百三十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法律主观:刑法第二百八十条是: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打架斗殴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229条第二款
1、法律主观:刑法229条第2款讲的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具体量刑。
2、第二百二十九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3、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罪法条
在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过程中索取或者非法接受他人财物的;2年内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提供虚假文件证明罪立案标准:主体是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客体是国家有关市场的管理秩序;主观上是故意;客观方面为故意提起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主观:概念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取消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刑法第229条第1款,第2款),是指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职责的人员或单位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主观:构成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中的工作人员的行为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1、择一重罪 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因挪用公款、收受贿赂构成 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挪用公款进行 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故BC项当选。
2、【考点】牵连犯。详解:对于A项,《刑法》第399条第4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同时构成受贿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罪定罪处罚,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3、诈骗、抢夺行为;②行为人必须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③ 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只有上述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才能从盗窃、诈骗、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
4、C.贪污罪 D.职务侵占罪 多项选择题(下面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取或者少选不得分。
刑法29条第一款
法律主观:刑法229条第2款讲的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具体量刑。
刑法第29条第一款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它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里指的是被教唆人犯了被教唆的罪,包括被教唆人已经实施了犯罪的预备,或者已经着手犯罪而未遂,或者已经中止,或者已经完成犯罪而既遂。
本条是关于对教唆犯处罚原则的规定。本条分为两款。第一款是关于对教唆他人犯罪的人处罚原则和从重处罚情节的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在罪犯分类中称“教唆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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