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诉法最新修改(行诉法7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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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有哪些重要修改?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的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改变、增加和扩大了行政诉讼裁判方式。增强了人民法院司法权威。
第一:明确法院必须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不得干预、阻碍法律立案,有利于解决行政立案难问题。《新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北京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对这部和百姓息息相关的“民告官”法做出了重要修改。
是细化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既要依法维护合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又要防止不合法条款进入实施过程。司法机关在行政诉讼中有权对规范性文件进行附带审查,是新行政诉讼法的制度创新。
新《行政诉讼法》有哪些看点
◆ 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与原规定相比,行政相对人、行政行为利害关系人的权利救济范围更加广泛。
王才亮:修订前的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只有三个月,当事人很容易因超过起诉期限而失去请求人民法院救济的权利。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适当延长了起诉期限,有利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维护合法权益。
新行政诉讼法为了强化行政复议监督职能,明确规定行政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新行诉法扩大了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过去有一些法院不管的案子,现在也管了,包括社会比较关注的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等领域。
行政诉讼法最新修改是哪一年
1、年5月1日。最新行政诉讼法最后一次修订是2015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余组织的合法权益。
2、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于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修正。
行政诉讼法修改内容
1、此次修改主要针对实践中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三难”问题,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完善管辖制度、诉讼参加人制度、证据制度、完善民事争议和行政争议交叉的处理机制、完善判决形式等十个方面进行完善。
2、【修改】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不能当场判定的,应接收起诉状,出具书面凭证,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3、【修改】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4、《新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5、新行政诉讼法为了强化行政复议监督职能,明确规定行政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
6、新修改的内容同时也要求法院要对当事人不清楚的地方进行解释明白,再给予相应的指导。虽然这会给法院增加一定的工作量,但这是对当事人诉权的一种权益保障。
2022年行政诉讼法修改内容
1、行政机关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上述增加的内容是《旧法》中不从规定的,它明确了法院必须依法立案的法定职责。
2、行政诉讼时效司法解释《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新《行政诉讼法》将相关条文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一律修改为“行政行为”,为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去除了法律原则上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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