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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案例[第964号]郭春故意杀人案
1、郭春的上述犯罪动机的供述与其客观行为相吻合,系其真实意思的流露,且与证人证言及书证等证据相互印证,充分证实了郭春故意杀人的犯罪主观故意。
2、撤销某中级人民法院(202*)某**刑初**号刑事判决的第一项,即被告人张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在小编的印象中,对于《今日说法》中的案件记忆最深刻的是2014年播出的一档节目,名字叫做《母亲的呼唤》。案件中所讲述的是一位85岁高龄的老人在一月份寒冷的冬天,死在了自己儿子的家门口。
柳州杀人案回顾:男子为找回女友杀害其父,引发爆炸自杀未遂!结果...
1、犯案人的名字叫做周宇欣,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男性却接连杀害了10个人,而这10个人当中包括了自己的亲生父亲和自己的妻子与儿子。
2、年7月21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钟山县发生一起恶性杀人事件,凶手陈玉煌因亲人坟墓被挖而记恨于心,生活无望后持利刃冲进村民陈金保家中,将其妻子及3个孙子全部杀害,之后还放火将陈家两间屋子烧毁。
3、在作案期间有两个人先被警方抓住,那时候卞况逃脱,又找了新搭档。在三年内做了21起案件,有41名百姓被杀害,6人重伤。
4、据了解,柳永哲在监狱服刑时开始策划杀人,连续杀害20人创下了韩国犯罪分子单人杀人的“最高记录”,成为韩国史上头号连环杀人凶手。柳永哲因仇恨富人,痛恨女性,作案频率密集且手段残忍,对韩国全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刑法案例分析
1、以此分析本案,我们认为,段某在挪用公款后,在司法机关发现之前,能够主动退还赃款,符合自首成立条件。依照《刑法》第67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1)二审人民法院对于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不开庭审理是违法的。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因此题中二审人民法院对于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不开庭审理是违法的。
3、据此分析上述案件,我们认为被告人潘某的行为应构成拐卖妇女罪和诈骗罪两个犯罪。
4、子实施杀人犯罪时刚满14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根据刑法规定,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考点集成]关于故意杀人罪,还应当掌握, (一)相关法律条文对故意杀人罪的规定。
5、根据行为共同说分析 张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二人在故意伤害罪的范围内成立共犯。
6、因为根据我国刑法17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于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杨某的行为的主观罪过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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