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泰安最新征地补偿标准357号)
本篇目录:
泰安拟征收土地公告(泰安市拟征收土地公告)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泰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0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地块1位置范围:粥店街道高王寺社区、大佛寺社区。
2、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省庄镇叶家庄村、贝家庄村、宦家峪村、北孙村。用途:住宅、商服用地。
3、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特此公告。联系人: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8569260。
4、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
5、今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岱岳区道朗镇里峪村八楼村东西门村村庄规划公示。
泰安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泰安土地征用公示
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特此公告。联系人: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8569260。
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东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特此公告。联系人:耕地保护科;联系电话:0538-2858530。
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特此公告。联系人:曹玉国;联系电话:0538-7253953。
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实施房屋征收工作。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向泰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泰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泰土告字【2020】6号经泰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泰安市征地补偿标准1880号文件
法律主观:征地补偿标准 各项 征地补偿费用 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 征地补偿安置 方案规定。
山东省泰安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山东省泰安市区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环山路以南、灵山大街以北、长城路以东、唐訾路、白凤路以西。
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0210元。⑷落叶松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50000元;4—20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00—202100元;21—5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130000元;5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10000元。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平均为3万元/亩。对不同区域和不同地类的实际征地补偿价格,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青苗补偿费标准为耕地750元/亩、菜地1000元/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泰安最新征地补偿标准357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