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格否定最新案例(公司人格否定的适用情形)
本篇目录: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法律分析:法人人格合法存在,是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基础。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并不是对合法法人合法、有效存在的否定,而是对滥用法人人格行为的否认。 股东有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人格行为,是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使用的前提。
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一种责任追究制度,又称揭开公司面纱。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特点 公司已取得法人资格。公司已经按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完成了法人登记,成为合法的法人。
求一人公司人格否认的案例
1、判决:该请求法院不予支持。相反,法院认定FG只是美国电影公司的代理人,并且不是电影的制片人。证据也表明,FG只是作为一个空壳公司,其设立是为了使该电影成为英国电影而已。
2、“刺破公司面纱”制度直到滥19世纪末才滥觞于美国。本案发生的时候该制度并非如同今日般完善,尚处探索之中。衡平法法院的判决无疑承认了公司的面纱。
3、如果你是为了银行的利益的话,就要对东正公司的法人人格进行否认,从而使东正公司的股东承担直接责任,因为法人人格否认以后,由股东承担责任,而且是无限责任,即可以使东风公司承担责任。银行作为债权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4、在此,容易产生两种观点:一是将“批复”等同于法人格否认法理;二是凡一人公司就应否认其人格,由公司股东承担公司债务。 对此,笔者不敢苟同。
法人人格否认的五种情形
1、法人人格否认的五种情形介绍如下:公司资本显著不足:这里所说的资本显著不足,是指公司成立时股东实际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与公司经营所隐含的风险相比明显不足,其判断的依据是经营的需求而非法律的具体规定。
2、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情形具体包含:公司资本显著不足;利用公司回避合同义务;利用公司规避法律义务;公司法人人格的形骸化。
3、法律分析: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形根据公司法到的相关规定主要有,公司已合法取得独立人格。只有合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取得法人资格后,才能对法人人格予以否认。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法律人格的行为。
4、股东有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人格行为,是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使用的前提。 对债权人利益造成损害。 滥用公司人格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应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才适用。
5、结果要件,公司人格否认应当以债权人遭受损失为前提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为了防止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侵害债权人利益而设,债权人只有在债权遭受损失即债权得不到实现时,才有权利要求法院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司人格否定的适用情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