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最新修订(行政诉讼法最新修订时间)
本篇目录:
- 1、2022年行政诉讼法修改内容
- 2、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范围有哪些
- 3、根据新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下列哪一项不可以作为行政诉讼当事人的...
- 4、根据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对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2022年行政诉讼法修改内容
行政机关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上述增加的内容是《旧法》中不从规定的,它明确了法院必须依法立案的法定职责。
行政诉讼时效司法解释《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新《行政诉讼法》将相关条文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一律修改为“行政行为”,为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去除了法律原则上的障碍。
【修改】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行政诉讼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范围有哪些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事项有哪些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事项有:(1)对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提起的诉讼。因此行政诉讼法没有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受案范围。
可诉范围: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具体包括对行政处罚行为、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强制措施等不服可以提起诉讼。不可诉范围:是指被明确排除、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政行为。
根据新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下列哪一项不可以作为行政诉讼当事人的...
D中的欠款不属于行政行为,不在行政诉讼法涉及的范围内。
选项C属于行政机关内部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选项A是征税行为,选项B、D都属于税务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都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第12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1)根据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如本题A选项情形;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根据该条第2项,“有明确的被告”是起诉条件,即只要起诉人有明确指控的对象即可,至于被指控的人是否真正具备被告资格,并非受理条件。
不能作为人民法院认定原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在行政赔偿诉讼中,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时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而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根据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对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主观:行诉法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法定诉讼时效即法律有规定的诉讼期限从其规定。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规定如下: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行政诉讼法起诉期限的规定如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开始计算。《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6个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特殊规定。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规定的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主要有以下几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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