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和解最新解释(执行和解的条件和效力是什么)
本篇目录:
- 1、执行和解协议司法解释
- 2、行政强制执行和解指的是什么
- 3、执行和解的司法解释
- 4、执行和解法律规定
执行和解协议司法解释
1、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2、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3、(六)规定施行前最高院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4、第二十八条 申请执行时效因申请执行、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5、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生效的调解书一方不执行的,在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下,不执行一方的财产可能会被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和解指的是什么
1、法律分析:强制执行中的和解,是指在法院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就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过协商,确定债务履行数额及期限的和解方式。
2、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3、就是在执行中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放弃一部分权利,顺利执行。对于申请执行人,在和解中一定要求现款,不适合约的违约责任,因为违反执行和解的后果是按原生效判决履行,而非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
4、行政强制执行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是指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拒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履行;或者无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上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履行。
5、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 前提不同。
6、强制执行阶段是可以和解的。根据规定,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执行协议,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也可以约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执行措施。
执行和解的司法解释
1、执行和解司法解释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和解,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执行实践,制定本规定。
2、法律分析: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3、法律分析:强制执行中的和解,是指在法院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就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过协商,确定债务履行数额及期限的和解方式。
4、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5、行政强制执行和解指的是行政机关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下,和当事人达成和解,并且签署相关的强制执行协议。一般强制执行协议可以分阶段进行履行,当事人进行相关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相关惩罚。
6、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执行和解法律规定
1、执行阶段和解的法院会按照终结执行的方式来进行结案。如果已经执行完毕的法院是按照执行完毕的方式来结案。但是要注意和解协议同样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果有违反或者拒不执行的也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2、可以。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经自愿协商后,可以达成和解协议,但需经法院审查批准才能结束执行程序。因此,法院的执行员应当将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
3、法律主观:民事 诉讼 是可以要求 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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