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纳税最新规定(汇总纳税怎么办理)
本篇目录:
企业所得税汇总缴纳有什么规定
1、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2、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因此,除另有规定外,总分机构在企业所得税上实行汇总纳税,不区分是否独立核算,即使贵司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也需要由总公司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3、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工资总额5%的部分,不得在当期扣除(软件生产企业除外),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4、统一计算、分级管理等。国家税务总局官方发布的信息中,税务总局明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是《办法》的核心内容。
5、对于二级分支机构,总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二级分支机构可以直接缴纳所得税,也可以通过上级分支机构进行汇总缴纳;在预缴税款方面,上级分支机构依照总机构的要求进行划拨。
总分公司汇总纳税怎么操作
分公司合并纳税申请流程是先携带相关申请资料到税务机关办理,然后就是等待税务机关的审核,最后就是到受理处领取审批结果。分公司不具有合法效力的法人,所以分公司不能单独进行纳税,只能与总公司合并缴纳。
每个分公司需要根据其实际所得进行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将个人所得税缴纳税款汇总到总公司账户。总公司可通过“合并纳税申报”或“总机构管理报表汇总”等方式汇总分公司缴纳税款信息。
一般是办理了分公司手续后,总公司持总公司和分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件到总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去开汇总纳税证明,将证明交分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即可。
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是否要汇算清缴?
分支机构不进行汇算清缴,但应将分支机构的营业收支等情况在报总机构统一汇算清缴前报送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及其所属机构的营业收支纳入总机构汇算清缴等情况报送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分支机构的汇算清缴由总机构负责,所以一般不需要。
(五)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分公司当年成立,当年是由总机构直接申报。第二年由总公司汇总后算出,分配给分公司再行申报的。
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汇总纳税怎么办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