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病历最新管理规定(复印病历最新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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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病案室复印病历需要什么手续
1、复印病历需要如下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若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除前述条件外,还应当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等。
2、法律主观:(1)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如患者本人及其 代理 人申请,应提供其有效 身份证 明及关系证明;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 保险合同 复印件。(2)审核申请并提供复制。
3、住院期间的病历,一般由医院档案室保管,如需复印,需本人带身份证到病案室复印,若非本人带签字,需本人出具带有本人签字、身份证和被申请人身份证的委托书。
4、患者本人或受患者委托的人带着身份证和病历到医院医务处;医务处把病历批条后盖上公章;然后到病案室复印。
病人复印病历规定
1、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2、病历保存的时间比较久,没有规定多久就不能复印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53条规定,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15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
3、复印和查封病历后要加盖医院印章,查封病历后患方应在封口处签字或盖章。
新版卫生部规定病历复印管理规定有什么
1、病历复印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2、归档病历:患者要报销(出院记录须盖公章)及其他资料,请出院2周后到病案科复印。住院病历:住院期间只提供检查化验结果,病案资料由科室指派本院工作人员携带到病案科复印。
3、病历保存的时间比较久,没有规定多久就不能复印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53条规定,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15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
4、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复印病历须按以下步骤履行必要的手续:申请人向医疗机构递交要求复印病历的书面申请书,医疗机构由负责医疗质控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印病历资料的申请。
医疗纠纷病历复印新规定
法律主观:医疗纠纷未出院不给复印病历的患者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法律规定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医疗纠纷。
病历保存的时间比较久,没有规定多久就不能复印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53条规定,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15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
复印和查封病历时,医患双方应同时在场,以保证其公平、公开、有效和真实。复印和查封病历后要加盖医院印章,查封病历后患方应在封口处签字或盖章。
封存的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保管。 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按照规定病历复印需收取一定的费用。A4纸0.5元/张。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2022
1、(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
2、二级医院慢性病起付标准为400元。患有2种或2种以上慢性病没人每年起付限额增加200元。慢性病补助报销比例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
3、申请退职的,不受年龄限制; (三)缴纳养老保险费(含视同缴费)满15年; (四)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4、(一)纳入慢特病门诊保障范围的药品,按照国家及省药品目录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慢特病患者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发生,且与办理病种相关的检查、治疗和医用耗材等费用,按医保基金支付规定纳入支付。
5、(3)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如符合下列情况的应提交相应材料。(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需附上被保险人本人档案。
6、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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