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铊太

担保法最新版(担保法全文2021)

铊太 2024-10-18 05:40:02 14
担保法最新版(担保法全文2021)摘要: 本篇目录:1、民法典担保制度的司法解释是什么?什么情形下适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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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担保制度的司法解释是什么?什么情形下适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第一条 因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担保发生的纠纷,适用本解释。

本解释主要适用于典型担保和非典型担保。典型担保是指民法典规定的保证和担保物权。因保证发生的纠纷主要是保证合同纠纷,因担保物权发生的纠纷则既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合同纠纷,也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物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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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委托“代持”的情形下,名义担保物权人与实际债权人分离,导致被“代持”的担保物权外观上缺乏债权基础。

民法典担保司法解释是,因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担保发生的纠纷,所有权保留买卖、融资租赁、保理等涉及担保功能发生的纠纷。

如何理解《物权法》202条规定的抵押权行使期间

《物权法》202条规定的即不是诉讼时效,更不是除斥期间。根据民法原理,债权请求权才适用诉讼时效,而抵押权是担保物权,因此,认为抵押权适用诉讼时效有违民法原理。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释义:本条提倡抵押权人在主债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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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物权法》第202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由此可见,抵押权行使期限问题存在法律冲突。

《物权法》所规定的行使担保物权的期限,为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亦即债权人应该在对主债权提起诉讼时同时要求实现抵押权。该等规定短于《担保法解释》所规定的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两年内。

关于担保的说法,正确的是?

1、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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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没有独立的财产,也不能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所以不能擅自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的债务作保证。C错误。以汇票作为抵押财产的,自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故选D。

3、【答案】:B A 错误,担保合同有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无留置合同。B 正确,保证是最常用的担保方式,必须由第三人提供保证。C 错误,抵押不转移占有,而质押、留置、定金转移占有。

4、反担保适用《担保法》担保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担保法全文2021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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