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执行主体不适格法规(申请执行主体不适格)
本篇目录:
- 1、主体适格法律规定
- 2、行政处罚主体不适格
- 3、执行异议主体不适格裁定
- 4、民事诉讼不予执行的法定情形
主体适格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原告主体不适格,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因原告本身没有起诉权,法院即便依据实体法作出判断,也应从程序上作出处理。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法律主观:主体不适格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我国法律目前没有规定主体不适格的法律规定,只规定了起诉需要有明确的被告。
诉讼参与人 ,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民事诉讼主体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保证民事诉讼活动合法有效地进行。
行政处罚主体不适格
法律主观: 行政处罚 的主体必须是法律、 法规 规定的主体,这就要求行政处罚必须由享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 依照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将某些行政处罚实施权委托给其他机关或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
行政处罚的主体不合法的,该处罚决定无效,被处罚人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来确认该处罚行为无效。在处罚决定被确认为无效后,被处罚人不需要履行该处罚决定。
执行异议主体不适格裁定
1、法院立案受理后,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主管部门及申请执行人均没有取得该债权的合法承受权,不具备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而申请人又执意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2、执行异议的四个条件包括主体适格、必须向执行法院提出、必须在执行程序结束之前提出以及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执行异议可能会影响执行,如果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会影响执行。
3、被告主体不适格法院如何处理如下:法院可以依职权告知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建议原告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同意变更被告,也不申请撤诉的,法院可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不予执行的法定情形
1、(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2、法律主观:民事诉讼不予受理的情形具体有:原告主体不适格,没有明确的被告,没有明确的诉讼请求等。法律规定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如果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则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且通知当事人。
3、不予执行的情形不予执行的情形是当事人的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以及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等情形。
4、法律主观:执行案件不予受理的条件只能是申请的材料不全面和超过了2年的受理的时效。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不符合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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