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铊太

《农药管理条例》最新(农药管理法规)

铊太 2025-03-17 14:39:50 27
《农药管理条例》最新(农药管理法规)摘要: 本篇目录:1、新农药管理条例解读2、农药续展登记取消,产品登记到期怎么办...

本篇目录:

新农药管理条例解读

1、第二,规定农药生产许可制度。主要指的是任何一个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必须要具备相应的一些条件,这些条件要经过国务院工业产品管理部门审核批准,要发给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是生产批准证号及相应的证号。第三,农药的质量标准制度。

2、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人畜安全,制定本条例。

《农药管理条例》最新(农药管理法规)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药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制定本条例。

4、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农药经营者对其经营的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负责。农药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循《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措施,农药经营的每个环节都要履行农药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防范经营风险。

农药续展登记取消,产品登记到期怎么办

1、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农药的,农药经营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9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续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交申请表、农药经营情况综合报告等材料。

2、农药登记证有效期的分如下两种情况而定:正式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可以续展;临时登记证:有效期为1年,可以续展,累积有效期不得超过3年。

《农药管理条例》最新(农药管理法规)

3、可限期3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注销原《药品经营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药品经营企业的申请,应当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其换证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换证。

农药管理条例部分修订和补充内容出炉

1、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正在对《农药登记评审技术规范》进行修订工作。

2、第一条 为了保证《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强对农药登记、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促进农药工业技术进步,保证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畜安全,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3、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人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

《农药管理条例》最新(农药管理法规)

4、《农药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5、四川省农药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农药质量,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维护人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

6、将第八十一条中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修改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删去《农药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三款。

经营过期农药怎么处罚

法律主观:行政处罚没收的假冒农药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根据《行政处罚法》关于没收非法财物的规定,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农药使用者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要看你销售的数量,造成的后果来定。最低是罚款,特别严重要判刑。

无证经营农药处罚标准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药管理法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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