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铊太

最新刑诉法77条释义(刑诉法第77条第一款)

铊太 2024-11-16 17:17:28 50
最新刑诉法77条释义(刑诉法第77条第一款)摘要: 1、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原则是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第77条是怎样规定的 3、刑事附带民事起诉后可以再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吗 4、诉讼请求成立的条件 1、法律...

本篇目录:

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的原则是

1、法律主观: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从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来看,均限定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方面的损失,具体而言法律又有不同的表述。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相对普通的民事诉讼赔偿范围较小,原则上只支持实际的物质损失,除了交通肇事罪外,一般都不支持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失费。

最新刑诉法77条释义(刑诉法第77条第一款)

3、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标准:附带民事排产对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4、如诉讼原则、强制措施、诉讼证据、先行给付、诉讼保全、调解、和解、撤诉反诉等,都要遵循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第77条是怎样规定的

1、《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2、(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最新刑诉法77条释义(刑诉法第77条第一款)

3、刑诉法第77条是关于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期限的规定。

4、第七条 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建立、完善和严格执行办案责任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内部执法监督制度。

5、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6、. 如果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过调解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根据《刑诉解释》第101条的规定,应当连同无罪宣告的刑事判决一并作出附带民事的判决。

最新刑诉法77条释义(刑诉法第77条第一款)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后可以再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吗

1、法律分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后,如果撤回起诉,或者被法院驳回起诉,还能再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调解,或者法院作出判决,就不能再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了。

2、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 公诉 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请求成立的条件

1、行政诉讼的立案条件是当事人是权利被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符合要求的起诉状;属于受诉的人民法院管辖;符合行政诉讼的立案范围等。

2、提起行政诉讼应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只有被告明确,诉讼方能成立。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要求有明确的被告,重点在“有”字,而不论被告是否“正当”,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选错了被告,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提起诉讼的一般条件如下:(1)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诉法第77条第一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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