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最新(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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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包括安全帽,安全帽需要符合国家标准,并且要经过山东省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测,须具备良好的防撞、防刺穿、防震的作用。
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基本要求。
表格中n表示:可以依照企业工作性质,工种的特点,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年限。
您可参考。但《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中对安全帽的配备给出了强制性规定:对于可能存在物体坠落、撞击的工作场所,必须佩带安全帽,不得以其他形式的防护帽替代。
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要求是什么
1、防护服。用于保护职工免受劳动环境中的物理、化学因素的伤害。防护服分为特殊防护服和一般作业服两类。防坠落护具。用于防止坠落事故发生。主要有安全带、安全绳和安全网。护肤用品。用于外露皮肤的保护。
2、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不得超 极限使用;不得使用末经国家指定、未经监测部门认可 (国家标准)和检测还达不到标准的产品;不能随便代替, 更不能以次充好。
3、、口罩、防护镜、护膝、头盔、帆布手套、毛巾、防尘帽、普通工作服、普通劳保皮鞋、脚套、水靴、雨衣等。劳保用品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所必备的一种防御性装备、对于减少职业危害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4、这不仅是保护从业人员自身安全的需要,而且是保护他人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的需要。
5、对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要求如下:(1)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应首先做一次外观检查。检查的目的是认定用品对有害因素防护效能的程度,用品外观有无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启动是否灵活等。
各单位应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什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的不准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7月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这些用品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4、法律分析: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为了保护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发给劳动者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5、法律分析: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煤矿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煤矿井下作业需要的劳保用品主要包括反光服、安全靴、安全帽、防毒面具、防尘口罩、防噪音耳塞、矿灯、自救器、闪光灯、井下人员定位仪等。
江西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最新
1、法律主观:发放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标准:单位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购买符合标准的合格产品。
2、防寒用品的发放条件:我省境内,冬季经常在海拔2千米以上的地点从事野外、露天作业的职工。冬季期间经常在湖面、河面、水库作业的职工。常年从事室内摄氏零度以下低温作业的职工。
3、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配备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作好登记。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4、使用单位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使用单位应教育本单位劳动者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法律主观:国家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炊事员白涤卡长袖上衣2件、白涤细布短袖上衣2件、化纤长裤2条等;汽车司机化纤服装1套、线手套1付、普通棉大衣1件等;专职汽车修理工化纤工作服2套、化纤工作帽1顶、线手套1付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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