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刑法338条(刑法338条司法解释)
本篇目录:
根据我国《刑法》第338条的规定,构成环境污染罪,后果特别
1、【答案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338条的规定,构成环境污染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应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至于“严重后果”的标准是什么,有待进一步作出解释。
3、环境刑事责任的责任方式有以下:责任方式如下:(1)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新刑法第338条规定了向土地、水体、大气违法排放、倾倒或处置有毒有害废物造成重大污染事 故要承担刑事责任。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 污染环境罪 是指违反防治 环境污染 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
刑法第338条第一款
1、《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内容:【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污染环境罪进行了修改——分层设计客观构成要件突破实践困境 □“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是环境法治的总体要求。
3、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4、根据规定,情节严重的没收渔获物、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根据《渔业法》规定,最高处以1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还有可能没收渔船。
5、本条和本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公私财产损失”,包括污染环境直接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为防止污染扩散以及消除污染而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刑事责任包括哪些
1、法律分析: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按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刑事责任。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
2、法律分析: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犯罪分子只能判一种主刑。附加刑。是既可以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的刑罚方法。
3、根据《刑法》规定,刑事责任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法338条司法解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