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处分最新条例(政务处分最新条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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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处分法对公职人员的政务处分有哪些规定
法律主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七条,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一) 警告 ;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法律分析:主要规定在《公务员法》第九章中,例如第六十二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法律分析:政务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
法律分析:《政务处分法》规定政务处分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政务处分直接涉及公职人员的职务、职级、级别、薪酬待遇等重要事项,对公职人员具有重要影响。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务处分,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制定本法。
政务处分暂行规定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监察机关的政务处分工作,促进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简称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制定本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降低一个以上岗位等级聘用,按照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有关规定确定其工资待遇;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第五条 利用职务之便,贪污税(公)款的、索要贿赂和接受他人贿赂的,挪用税(公)款及公物归个人使用的,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政纪处分。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章第六条 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 (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
按照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有关规定,有什么行为
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法律分析: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有以下行为之一且情节较重的情况可以予以警告记:不正确履行职责: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能按照规定和职责要求进行工作,如不遵守工作纪律、不认真执行职务、懒散敷衍、推诿扯皮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工作人员下列行为可以被给予警告处分: 对业务工作不认真负责或者工作作风懒散、消极。 在工作中存在轻微违纪行为,未造成不良影响。
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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