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辽宁引产最新规定的简单介绍
本篇目录:
- 1、引产最新政策规定
- 2、七个月引产假最新规定
- 3、引产相关法律规定
引产最新政策规定
法律主观:根据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引产属于计划生育医疗费用中的一种,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又是生育医疗费用的一种,所以引产可以根据生育保险的有关规定进行报销。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
法律主观:引产的休假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职工如果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可以依法去报销生育医疗费等费用。
七个月引产假最新规定
女职工怀孕满7个月引产可以享受产假42天。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产假四十二天;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法律规定7个月以上引产产假可以休42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可增加产假十五天。
引产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保障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妇女在怀孕期间和分娩期间,有权得到保健、医疗服务和必要的社会保障。国家和社会应当保护妇女的生命、健康和生育权利。
2、法律主观:引产的休假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职工如果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可以依法去报销生育医疗费等费用。
3、法律规定7个月以上引产产假可以休42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可增加产假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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