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传染病防治法(最新传染病防治法培训课件)
本篇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于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于1989年9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自1989年9月1日起施行。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3、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增加了哪些疾病
1、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手足口病、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以及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等。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甲类传染病(2种)是指:鼠疫、霍乱。
3、第三条规定:本法 管理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4、登革热等。丙类传染病,又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肺结核、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以及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等。
5、考点:1.《传染病防治法》将37种传染病列为法定管理的传染病,并根据其传播方式、速度及其对人类危害程度的不同,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三类。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1、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依照本法的规定负有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3、传染病防治人员凡因玩忽职守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的,要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如下:从事传染病工作的医疗保健人员。从事传染病工作的卫生防疫人员和监督管理人员。
4、【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条 “依照本法的规定负有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截至目前我国法定传染病的种类已增加至多少种
1、其中,乙类传染病中的非典型性肺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发现后需按照甲类传染病进行管理情分析:我国目前法定传染病有40种。其中甲类传染病有2种,包括鼠疫、霍乱等。乙类传染病27种,新发冠状病毒肺炎。
2、原本国家法定的传染病一共有39种,2019年流行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归类为乙类传染病,目前总共有40种法定的传染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菌(毒)种的种类。
3、法律分析:原本国家法定的传染病一共有39种,2019年流行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归类为乙类传染病,目前总共有40种法定的传染病。其中甲类传染病有2种,乙类传染病有27种,丙类传染病有11种。
4、我国原卫生部2004年公布的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中规定我国法定传染病达37种,其中甲类2种,乙类26种,丙类11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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