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最新产假文件(产假2019)
本篇目录:
- 1、2018年劳动法产假国家规定一天
- 2、2018年产假天数新规定?
- 3、2018年国家规定产假多少天
- 4、产假2018年新规定
- 5、2018年产假最新规定
- 6、...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多少天的产假
2018年劳动法产假国家规定一天
1、我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分娩产假最长不超过98天,经医师证明需要延长的,最长可延长15天;男职工陪产假最长不超过15天。我国对于生育假的安排主要体现在《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上海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的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照发。
4、根据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
5、新规定产假的天数,具体如下:(1)国家法定产假女职工规定不少于14周即98天,其中产前可休15天,难产漏拦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2)女职工未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敏渣假。
2018年产假天数新规定?
1、年国家规定产假98天。但各地区的计划生育条例也规定了不一样的产假长度。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2、”这意味着“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均可享有3天加7天共计10天的婚假,只要符合规定生育的即可享有98天加60天共计158天产假。”《修正案(草案)》规定,“再婚(不含复婚,下同)夫妻婚前共计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一个子女,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经批准可再生育一个子女。
3、送审稿中,与此同时,取消现行计生条例中规定的三十天晚育假,改为“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这意味着,大多数女职工的生育假不变,仍为128(98+30)天。
4、河北省的产假规定如下:基本产假90天。晚育的奖励45天(河北省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第32条)。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奖励30天(河北省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第34条第2点)。温馨提示: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5、年河北产假婚假天数新规定条例 根据《修正案(草案)》,我省将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在取消“晚婚、晚育”规定的同时,对婚假、产假做出修改——依法结婚登记的夫妻,奖励婚假15天;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产假45天。
2018年国家规定产假多少天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2018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 规范了相关待遇。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8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按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2018年新规定
1、按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意思就是除了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还有奖励假80天,另外属于难产或多胞胎还有再加。
3、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4、拟增产假30天配偶陪产假15天 据报道,《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1月8日开始通过市政府法制办官网征集意见,草案提出,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三十天,配偶陪产假十五天。
2018年产假最新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2、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晚育假、晚育护理假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
3、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多少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福建陪产假:15天。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主观: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除了90天法定基本产假天数,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女职工能享受增加天数的产假。难产、多胞胎的因素,有《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明文规定;但是,晚育、独生子女的因素,各地方的规定有所不同。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福建省产假:158-180天(计生条例尚未细化规定,什么情况适用158天,什么情况适用180,故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卫计委)福建陪产假:15天。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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