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最新案例(精神损害赔偿标准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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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骂战”致人死亡真的需要负责任吗?
1、两家因噪音骂战男子被气死,楼下男子被气死,邻居一家人被法院判决赔偿死者家属8万余元,法院认为:两家的关系有矛盾已久,在疫情期间两家矛盾升级。在2020年2月16日下午,双方再次发生激烈的争吵并相互辱骂。被告梁平及多名亲属参与了争吵。争吵过程中,赵某突发死亡。
2、因此,郝梅被判定了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1年2个月的有期徒刑。但是郝梅的律师对于这个结果不能接受,他认为这件事情是张永平无证驾驶在先,向右超车也是错误的,再加上他骂骂咧咧有打人的意图,郝梅才还口的。
3、律师说他个人认为这个人没有责任。让座不是法律义务,任何人都不能强迫他人让座,更不能对不愿让座的乘客进行侵权。
精神损失赔偿范围
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
精神损失赔偿范围包括人身伤害、侵害名誉、财产权等情形下受到心理创伤或精神疾患而造成的经济和非经济损失。赔偿范围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精神损失赔偿是指在侵权行为中,当事人因承受精神上的痛苦、恐惧、焦虑等程度不同的心理反应所遭受的经济和非经济损失,并成为民事责任范畴中的一种赔偿方式。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精神损失赔偿标准为: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法律分析:(1)在侵害的形态上,仅限于侵权行为,违约行为不得主张精神损害赔偿;(2)在被侵害客体上,仅限于人身权益的侵害,对物权的侵害不得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毁容或胎儿流产者,其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可根据其程度确定为受诉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费的10倍,60周岁以上的可适当减少。但对未达残疾程度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依其情节一般不能超过残疾赔偿金,如一般情节轻微的,可只判令加害人赔礼道歉或定期看望。
精神病在医院死亡赔偿案例
1、事后,胡祥家属认为,医院存在误判患者术后早期精神障碍程度,存在监护措施和持续时间不当,治疗措施不力等医疗过错,要求赔偿43万余元。很多时候,面对生和死,医生常常只是安慰,毕竟医学的发展还没到起死回生的地步。
2、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因割 腕入院治疗,作为医院来讲,更应该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护理上也要比其他病人更细致,因此对于李某的死亡有一定责任,但是李某存在大部分责任,酌情认定医院承担15%的责任,赔偿35万余元。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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