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案最新情况(李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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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大写的人,为什么还要苛责?——简谈李庄及李庄案
面对大写的人,已经获得了更多的认可,而少了许多的苛责。一个“大写的人”——李庄,已经雕塑般、山岳般伟岸地矗立在这个神奇的国度,这个我们爱着恨着的国度,这个承载着我们希冀和梦想的国度。
李庄案申诉最新进展
二审判决已经生效,现在只能申诉。如果对案件感兴趣可以百度搜索陈有西为李庄案写的辩护词。全部案情尽然。更希望转载。
年12月17日,李庄案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009年12月18日,该案件被检察院起诉到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2009年12月20日,著名刑事辩护律师高子程、陈有西接受李庄家属委托,成为李庄的辩护人。2009年12月28日,高子程提出为龚刚模进行伤痕鉴定,以确定其是否有外伤。
李庄,原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9年11月,李庄接受委托,成为重庆市龚刚模涉黑案主要嫌疑人龚刚模的辩护人。当年12月,龚刚模向重庆市司法机关检举李庄,称李庄教唆他编造“被刑讯逼供”的虚假口供。随后,重庆市警方以涉嫌伪证罪为由逮捕李庄。
先请扪心自问,能否经受这样的检验。记得当年司法部就李庄案搞警示教育时,引起多少律师同行腹诽。今日,李庄正在申诉,律师同行应该以实际行动支援,欢迎李庄重归律师队伍。在此提前倡议:当李庄重归律师队伍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值得(准确的说是应该)发文,树立李庄律师为全国律师的学习榜样。
那就是个讼棍。自认为懂些法律,就狂妄自大,不是遵循法律精神为人争取合法权益,而是钻法律字眼为人谋取不法利益。是个败类。有些人为他张目,一是借李庄为自己扬名,而是为自己以后类似作为不受法律追究打伏笔而已。
律师最怕当事人投诉不尽责。委托律师一般都是先办理委托手续,然后律师再办理具体的法律事务,而且律师不会对诉讼结果承担法律后果。但是,在一些法律顾问单位以及风险代理的案件是,律师有时是先工作后收费的。
李庄案被改判无罪了吗
1、法律分析:该案于2009年末2010年初进行了一审和二审,李庄二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1年4月进行了李庄遗漏罪行的审理,但最后因证据存疑,检方撤诉。李庄于2011年6月11日刑满出狱。
2、年1月8日,重庆市江北区法院一审认定李庄犯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半。同年2月4日,李庄以藏头诗的形式写下一纸悔罪书,被法院认定为“认罪态度较好”。2010年2月9日,重庆市一中院终审改判李庄有期徒刑一年半。
3、二审判决已经生效,现在只能申诉。如果对案件感兴趣可以百度搜索陈有西为李庄案写的辩护词。全部案情尽然。更希望转载。
4、日开审2009年12月30日,重庆涉黑案律师李庄涉嫌伪证案开审(杭州日报 陈炜)上午,李庄案在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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