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股权投资准则(股权投资政策出台)
本篇目录:
- 1、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最新会计准则是什么?
- 2、最新会计准则国有企业核销长期股权投资必须符合那些条件才可以核销...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如何确定
- 4、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第7条与第10条矛盾了吧!_百度...
- 5、新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最新会计准则是什么?
1、最新的中国会计准则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采用的是权益法。权益法是指,在控制关系不存在的情况下,一家公司持有另一家公司的股份时,应将投资成本与被投资公司的净资产合并计算,并按比例确认自己持有的被投资公司的净利润或亏损。
2、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3、旧会计准则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新准则规定,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而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权时,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
最新会计准则国有企业核销长期股权投资必须符合那些条件才可以核销...
1、根据最新会计准则,国有企业核销长期股权投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核销:被投资单位已宣告破产或注销;被投资单位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短期内不能恢复生产;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资不抵债;本企业已对被投资单位做了投资损失的准备。
2、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清产核资清查出的在基准日之前,已经发生的各项财产损失和以前年度的经营潜亏及资金挂账等。第三条 企业清产核资中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依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及本规则规定进行核实和认定。
3、非企业合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
4、呆账核销程序。规定了呆账核销的申报、备案、审核、公告、报送等程序,以及相关的呆账计提、减值、清收等管理要求。呆账分类标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机构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借款人违约、公司破产等情况下的各类贷款和投资亏损进行分类和核销,保证呆账核销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如何确定
1、法律分析: 非企业合并下,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企业所发生的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应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法律分析:以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确认;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其他确认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3、法律分析:(一)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及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直接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不包括为取得投资所发生的评估、审计、咨询等费用,也不包括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经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这一部分只能作为应收项目处理。
4、法律主观: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如何确定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企业所发生的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应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第7条与第10条矛盾了吧!_百度...
第七条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再如被投资单位要发放股票股利,这时被投资单位的所的者权益就不会发生增减变动的,所以投资方就不做任何“账务”处理的。成本法:就是以原始确认入账价值,作为后续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的,这个价值一经入账,以后的后续计量中,就不再调整和变动了(追加新的投资额和出售全部或部分投资的不属于此情况)。
(三)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四)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新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1、第一条 为了规范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外币长期股权投资的折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
2、新准则在长期股权投资计量方面的变化主要表现在长期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方面。股权投资差额是指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
3、年3月13日,财政部以财会〔2014〕14号印发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该《长期股权投资》分总则、初始计量、后续计量、衔接规定、附则5章20条,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4、此次修订的最大变化在于新准则的第2条,即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定义,重新界定了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将“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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