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公诉案件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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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诉案件审查报告里的证据分析如何写?请举例说明
1、审查报告具体内容如下:审查报告名称 “×××人民检察院公诉案件审查报告”。审查报告首部 (1)案件来源;(2)案由;(3)犯罪嫌疑人;(4)收案时间;(5)强制措施;(6)侦查机关及承办人;(7)案件受理及告知事项。
2、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是指检察机关对立案审查的案件,采取书面形式,对案件的犯罪事实、证据情况、适用法律、量刑建议等方面作出客观、科学的分析和评价,为进行本案的审判活动提供法律依据和技术参考的专门报告。
3、证据摘录 证据摘录是一篇公诉审查报告的基础性内容,是认定犯罪事实、证据分析、得出审查结论的基础。(一)证据摘录原则 证据摘录的基本要求是:“准确”、“客观”、“全面”、“详略得当”。“准确”就是要求摘录忠于侦查卷宗的真实记载。
检察院写的审查报告是干什么的?
检察院的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是公诉工作的载体,是一种实践性很强的工作文书。实践中,对于审查报告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制作中还存在一些有待提高的地方。一份优秀的审查报告,关键在于证据列举详略得当、符合逻辑;证据分析深刻;犯罪事实概括精准明确。
是公诉工作的载体,是一种实践性很强的工作文书。一份审查报告就相当于一篇论文,论点就是待认定的事实,论据就是证据摘录,论证就是对证据的分析论证。把这三块内容写好了,一份合格的甚至是优秀的审查报告也就自然产生了。
第一就是代表国家起诉;第二就是查出国家工作人员渎职,就是所谓的反贪局;第三就是监督其他机关的法律实施。法院是我国的司法机关,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刑法中,公诉案件是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并且,如果对于判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抗诉。
刑事案件检察院公诉科提交了不起诉建议的审查报告,想了解不起诉的机会大...
不起诉有以下两种情形: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刑诉讼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作为国家公诉机关的审查起诉,检委会的决策程序是非常严格的。
检察院公诉科有权利不起诉取保候审的人。公诉科负责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移送审查不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
检察院公诉科办案不起诉由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决定,不起诉适用的程序包括:审查。经过审查起诉,认为需要作不起诉处理的,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应当写出审查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主管检察长决定或由主管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决定不起诉。
公诉科由主管检察长或者由主管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根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犯罪嫌疑人 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 不起诉决定 。
第一百八十一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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