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条款最新具体案例(霸王条款包括哪些)
本篇目录:
新霸王条款?存取现金超5万要说明来源或用途,你冤枉银行了
1、一个人到银行存取5万元现金,他本人肯定知道自己不是在洗钱,但银行并不知道,人行更不知道,为了加强对洗钱行为的监管,让储户说明资金来源和用途,是很有必要的。
2、年3月1日起个人到银行存取现金超过5万,就需要登记来源和说明用途。存取5万以上的现金,要提供身份证,证明是本人。如果资金来源不明确、资金用途不合法、身份信息无法核实,就不能存取现金。
3、总得来讲,只要储户的个人身份信息、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均合法,以后个人存取5万元以上的人民币或者是1万美元以上的等值外币,都仍然是自由存存取。无论银行问什么,均如实回答即可。
4、简单理解就是,从3月1日开始,个人客户去银行一次性现金存款超过5万的,需要说明并登记资金来源,钱是怎么来的;一次性取款超5万现金的,需要说明登记资金的用途,取钱用来干嘛。
5、其中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你见过哪些商家的霸王条款?
经营者拒不提供服务 消费者以团购的方式购买了商家的服务,但在预约时,商家却以预约人数已满,超过商家接待能力等理由拒绝消费者。
主要涉及以下方面:餐饮企业发售的食品兑换券不能按约定兑换,如某饭店销售面点礼券,消费者春节前数次到指定地点领取,但直到正月初二商家仍然无法按时兑换,给消费者造成不便。
签订认购书、服务合同时,经营者往往会让消费者签订由其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消费者协商的条款。该条款部分内容在法律上定义为格式条款,例如“最终解释权归本××所有”的表述,就是不折不扣的霸王条款。
属于霸王合同的:一是经营者责任的解除和义务的规避。二是违反法律擅自扩大经营者的权力。三是排斥和剥夺消费者的权利。四是权利义务不平等,任意增加消费者责任。五是使用模糊术语控制最终解释权。
餐饮行业的哪些行为是霸王条款:“禁止自带酒水”“减少订席须提前十五天告知,否则全额收费”“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丢失本店概不负责”或“公共场所请您携带好您的随身物品,如有丢失自负。
民法案例分析!
1、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甲的遗产将按照下列顺序继承:首先是配偶继承25%的遗产,剩余的75%平分给其子孙。因此,甲的遗产中25%将归其配偶所有,剩余75%将平分给乙的子孙和丙的子孙。
2、属于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根据《合同法》52条规定,该行为无效。承担侵权责任,陈某和张某恶意串通欺骗马某,侵犯了马某的财产权。顾马某可以要求陈某张某承担连带责任。有效,岳某属于善意取得。
3、郑某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合同,郑某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履约失败,个人没有任何主观过错。2应当由郑某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因为违约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就是不以违约人有没有过错来定责任的大小和有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霸王条款包括哪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