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有关危险驾驶罪(关于危险驾驶罪的最新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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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有哪些情况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律师补充:危险驾驶罪需要的证据内容,具体如下所述:(一)证明行为人的责任能力的证据。
2、(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3、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行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4、法律分析:危险驾驶罪的情况包括以下情况:(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新刑法对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
1、危险驾驶罪的量刑包括拘役和罚金两部分。拘役在一个月至六个月幅度内确定;罚金则根据危险驾驶行为、实际损害后果等犯罪情节,综合考虑被告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决定罚金数额。 新刑法对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 危险驾驶罪的量刑包括拘役和罚金两部分。
2、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处拘役,并处罚金,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驾驶人员在道路上存在危险驾驶行为的,如醉酒驾驶或者超载等严重情况的,是可以处危险驾驶罪的,具体情况应当根据实际而定。
3、危险驾驶罪的最新量刑标准为判处拘役,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的规定,犯危险驾驶罪的应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且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4、危险驾驶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罪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触犯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5、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刑法危险驾驶罪加重情形有什么
《刑法》危险驾驶罪加重处罚的情形有当事人拒绝公安机关进行检查,或者曾经因为酒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那么会从重进行处罚。在危险驾驶罪当中,如果导致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话,那么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危险驾驶罪包括以下这些行为:(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危险驾驶罪既遂量刑为拘役,并且根据情节判处罚金。如果行为人由于危险驾驶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或者血液酒精达到200mg/100ml以上等加重情节的,法院根据情节从重处罚,可能判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在十年后重考驾驶证。
危险驾驶罪从轻处罚情形有哪些
如果以前的驾驶记录良好没有违章记录,那么是可以重新处罚的,或者是在危险驾驶行为以后有积极赔偿损失的行为,在处罚的时候也可以从轻处罚,危险驾驶罪是属于刑事犯罪。一般是处以拘役,并且需要处理罚金。
关于危险驾驶罪案件中法院可能予以从轻判决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被告人属于初犯、其涉案情节相对轻微、涉案行为并未造成实质性的人身或财产损害、被告人在案发后积极承担民事责任并对受害人进行了充分的赔偿、以及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的认罪态度良好等等。
驶距离较短,如驾驶车辆刚起步的、在公共停车场停车的。现自己不能安全驾驶后,及时停止驾驶行为的。既往驾驶记录良好,没有违章记录的。积极赔偿损失的。驾驶行为发生在乡村道路、公共停车场或者其他交通流量较小的路段、时段的。
危险驾驶罪从轻处罚的情节如下:既往驾驶记录良好,没有违章记录的;驾驶行为发生在乡村道路、公共停车场或者其他交通流量较小的路段、时段的;驾驶距离较短,如驾驶车辆刚起步的、在公共停车场停车的等。
(一)追逐竞驶。一般来说,追逐竞驶,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的危险驾驶行为。追逐竞驶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犯,但刑法没有将本罪规定为具体的公共危险犯,而是以情节恶劣限制处罚范围。
危险驾驶罪有哪些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客观要件,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实践中主要是机动车驾驶员。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客体是公共安全,既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以及公私财产的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等法定情形的行为。
3、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是什么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2)客观要件,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3)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实践中主要是机动车驾驶员;(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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