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铊太

湖北最新征地文件(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

铊太 2024-10-18 06:41:27 23
湖北最新征地文件(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摘要: 3、湖北2024年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本篇目录:

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如下:一类区片范围包括城关镇的多个村庄和九集镇的部分村庄。补偿标准为:耕地45000元/亩,菜地49500元/亩,果园和茶园49500元/亩,精养鱼池49500元/亩,林地31500元/亩,未利用地22500元/亩。

补偿标准:耕地:45000元/亩;菜地:49500元/亩;果园:49500元/亩;茶园:49500元/亩;精养鱼池:49500元/亩;林地:31500元/亩;未利用地:22500元/亩。

湖北最新征地文件(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

征地补偿标准 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一)征地补偿费用的标准。土地补偿费。(1)、耕地:18000元/亩;(2)、林地:12600元/亩。安置补助费。(1)、耕地:27000元/亩;(2)、林地:18900元/亩。青苗费:1800元/亩。

湖北省征地补偿规定黄梅县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湖北省最新征地补偿规定黄梅县的补偿标准按片区范围划分为三类土地,分别进行补偿。一类片区的耕地补偿33000元/亩,果园36300元/亩,二类片区耕地32000元/亩,果园35200元/亩,三类片区耕地31000元/亩,果园34100元/亩,还有菜地、林地等也都会按各类片区的规定进行补偿。

其计算方法是: ①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 土地补偿费 ,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

湖北最新征地文件(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

首先,土地补偿费用应按照该耕地被征收之前的三个年度的平均年产值的60%-100%来计算;其次,安置补助费用则需依据所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进行计算;更为具体来说,对于附着物与青苗的补偿标准,将依照被征用人所在地的省级有关法规进行规定。

元/亩;林地:38640元/亩;未利用地:24150元/亩。

湖北2024年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1、武汉政府部门规定的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每平方米48300元到35700元不等,但是,这个补偿标准是针对江夏区的,在江夏区土地一共划分成了4类,向4类区片范围内,像精鱼池的征地补偿标准就是每亩39270元,林地的话是每亩28560元。 为了公共利益,我国有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民土地进行征收。

2、补偿标准为:耕地:48300元/亩;菜地:53130元/亩;果园:53130元/亩;茶园:53130元/亩;精养鱼池:53130元/亩;林地:38640元/亩;未利用地:24150元/亩。

湖北最新征地文件(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

3、武汉市新洲区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规定是: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4、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5、湖北省2020年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每亩48300元到32000元不等,一个省份的征地补偿标准绝对不是简单的三言两语就能够解释得清楚的,在湖北省各不同区域内的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都尚且不能一概而论。比如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一类区片范围内和二类范围内的征地补偿标准都不一样。

6、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湖北荆州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湖北荆州的征地补偿标准从每亩35,800元到31,400元不等,而且这是耕地的征地补偿标准,像是果园的征地补偿标准的话,在一类区片范围内每亩大概是39,380元左右,三类区片范围内的话就成了34,540元了。其他各个区域的征地补偿标准因地而异。

2、未加以使用的土地每亩的补偿为21000元人民币。

3、土地补偿费:本次征收土地不含耕地,不涉及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本次征收土地不含耕地,不涉及安置补助费。 青苗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执行《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沙市区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沙政发〔2020〕22号)文件规定,标准为9万元/公顷。

4、也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补偿。如果你是乡镇作为招商引资去的,你可以要求他们给予优惠,只对农户给予安置补偿和青苗补偿(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对村里的土地补偿要求减免,这样每亩对农户的补偿估计应该在1万至5万之间。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支付宝扫一扫打赏

微信扫一扫打赏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