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遗孀最新规定(河北省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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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企事业单位职工去世后遗孀补助标准
死者有兄、弟、姐、妹两人以上的(不含属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象的弟、妹),其父、母享受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按规定标准的50%发给,不足部分由期兄、弟、姐、妹共同负担。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单位,应及时了解遗属经济变化情况,根据情况停发其生活困难补助。
二人或二人以上者,每人每月补助费由现行的160元调整为190元。遗属系农业人口一人者每人每月补助费标准由现行140元调整为170元;二人或二人 以上者每人每月补助费由现行的120元调整为150元。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的丧葬补助费为2000元,一次性抚恤费为1000元。
强行火化后,原属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其家属不得享受丧葬费、抚恤费、遗属生活补助费和困难补助费;原属农村村民的,其家属不得享受乡村有关社会福利待遇。所在单位一年内不得评为文明单位和先进单位。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法律分析: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遗属,不分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每人每月补助标准均按户籍所在地政府公布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执行。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系依靠死者供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职工病故遗孀补助条件
1、享受遗孀补助的条件 当供养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被供养人需符合下列条件,方可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0周岁以上(如因工去世,女性须达55周岁以上);年龄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但仍在普通中学就读的被供养者;被供养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
2、享受补助金的人,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死者的直系亲属;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
3、遗孀补助条件如下: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系依靠死者供养。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符合供养条件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凡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其遗属当时不符合供养条件,以后才符合供养条件的,不再列为供养直系亲属范围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
4、职工或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生前直系亲属无生活来源,系依靠死者供养,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列为供养直系亲属:(1)祖父、父、夫年满60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祖母、母、妻年满55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祖父、祖母作为供养对象,还必须是目前无子女或子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又没有收入来源者。
河北省工伤遗孀如何参加社保医疗保险
社保办理有两种方式: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
社保全称应是社会统筹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五个险种。其中养老保险是一个基本险种,要求企业和个人各承担一部分保费的基础上再购买医保,工伤保险可以单独买,但在社保体系中不能单独只买医保。如果要只买医保那只能去购买商业保险了。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第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医保和养老保险缴费方式相同,单位缴纳7%到统筹账户,个人缴纳2%到个人账户,职工在世时,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专款专用,只能用来支付看病和买药的费用,不能购买保健品,也无法提现,但如果参保职工离世,账户的余额可以返还给离世人员家属。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主体是用人单位。 (二)由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事故的赔偿主体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
(6)发放将材料提交到民政部门之后,如果获得通过会有相应的通知,在接到通知之后,申请人在20个工作日内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申请丧葬补贴。在申请丧葬补贴的时候,需要在申请人确认栏签字确认,签字确认之后,丧葬金就会打到大家对应的银行卡里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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