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刑诉法修改条款(刑诉法新修改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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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刑事诉讼法修改
年刑事诉讼法没有修改。最近的一次是在18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刑事诉讼法》2020年并未修改,最后一次修改是2018年。 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0修订)第一条: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制定本规定。
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20年12月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0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最高法刑一庭庭长沈亮答记者问时解释,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也属于死刑案件。
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第二次修正)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新刑法的修改八的详细内容
法律分析:新刑事诉讼法共计修改二十三处,具体内容主要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的处理;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时的程序规则;补充了不适用速裁程序的情形等。
(1)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附条件不起诉;亲友、教师列席法庭,说服教育;限制新闻报道。 (2)公诉案件和解程序:被告人悔罪,被害人谅解,双方达成协议,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增加一条,作为《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为了与《监察法》的内容相衔接,刑诉法修改决定第二项将原《刑事诉讼法》第18条修改为第19条,删去由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转隶为国家监察委管辖。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修改了些什么?
年3月14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获得人大通过。这部施行了16年的刑诉法,完成了第二次大修,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年10月26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新的刑诉法建立了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以加强境外追逃。同时,完善了与监察法的衔接机制,完善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法律分析:刑诉法第134条新修改的内容是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复验、复查,并且可以派检察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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