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铊太

现场勘验笔录最新(现场勘验笔录是什么证据)

铊太 2024-11-23 10:54:47 19
现场勘验笔录最新(现场勘验笔录是什么证据)摘要: 1、现场勘验笔录需要哪些人签字 2、违建现场勘验笔录范文 3、执法现场勘验笔录范文 4、检查人员制作现场笔录勘验笔录应当载明的内容包括 5、现场笔录与勘验笔录区别...

本篇目录:

现场勘验笔录需要哪些人签字

1、法律分析: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2、勘验笔录的要求有: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请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开庭审理案件时,应当宣读勘验笔录。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勘验人发问;可以要求重新进行勘验。勘验笔录是证据的一种,必须准确无误,如实反映勘验的情况和结果。

现场勘验笔录最新(现场勘验笔录是什么证据)

3、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成笔录,并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请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在开庭审理案件时,应当将勘验笔录宣读出来。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可以要求重新进行勘验。勘验笔录是证据的一种,必须准确无误,如实反映勘验的情况和结果。

4、勘验时应有2名与案件无关的见证人在场,勘验笔录应由参加勘验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对见证的必须性和见证人的人数作了限定。而且此处仅是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等自侦案件的程序性规定现场勘察必须邀请两名与案件无关、为人公正的公民作见证人,公安司法人员不能充当见证人”。

违建现场勘验笔录范文

现场勘验 申请书范文 格式 柯某某涉嫌 故意伤害罪 一案之关于对案发现场进行勘验的申请书 致: 广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伦铭健法官 在阁下正经办审理的柯某径被控故意伤害罪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一案中,控方及控方证人提出现场的监控录像未能全部监控到荷里活东对面士多店与荷里活东之间的范围。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请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开庭审理案件时,应当宣读勘验笔录。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勘验人发问,可以要求重新进行勘验。勘验笔录是证据的一种,必须准确无误,如实反映勘验的情况和结果。

现场勘验笔录最新(现场勘验笔录是什么证据)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明确把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列为第七种证据,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在烟草专卖系列执法文书中相对应的就是检查(勘验)笔录。

执法现场勘验笔录范文

核对笔录记载。询问结束后,记录人应将笔录让被询问人过目或向其宣读,如有出入应允许更正,在确认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笔录上写上“以上记录已经我看过(或已向我宣读),没有出入”字样。 被询问人、询问人、记录人依次签名。

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 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勘验笔录和照片、绘制的图表,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当庭宣读或出示,使每个参加诉讼的人都能了解勘验的事实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勘验笔录是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所制作,现场笔录是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制作的。其次,所反映的事实不同。

现场勘验笔录最新(现场勘验笔录是什么证据)

对犯罪现场客观情况的真实写照。使没有到过现场的人看后,也能对现场情况一目了然。固定、保全证据的重要措施。制作现场勘查记录有一定的程序和规格要求,可以约束公安人员依法办案和提高公安人员现场勘验检查的质量。《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勘验笔录是在行政程序和诉讼过程中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和现场进行勘查、检测、测量、拍照、绘图后所作的笔录,所反映的多是表述的客观情况,而且一般是案件发生以后进行的;而现场笔录则是对行政机关执法现场当时的情况所作的记录。一般是动态的事实,所反映的是制作笔录当时的情况。

检查人员制作现场笔录勘验笔录应当载明的内容包括

1、法律分析:现场勘验笔录。其内容主要包括现场笔录、现场拍照和现场绘图三个部分。具体内容包括:(1)接到报案的时间,案件发生或发现的时间、地点,当时的气候,以及报案人员的基本情况。(2)现场保护人员的基本情况,到达现场的时间和采取的保护措施,以及保护过程中所发现的情况。

2、勘验笔录,是指办案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痕迹、尸体等勘查、检验中所作的记载。包括文字记录、绘图、照相、录像、模型等材料。勘验笔录可以分为现场勘验笔录、物证检验笔录、尸体检验笔录、侦查实验笔录等。

3、第五条 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的内容包括:现场保护、现场实地勘验检查、现场访问、现场搜索与追踪、现场实验、现场分析、现场处理、现场复验与复查等。第六条 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侦查部门组织实施。必要时,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加现场勘验、检查。

4、制作《现场笔录》、《勘验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检查人员签名和当事人签章。当事人拒绝在现场笔录、勘验笔录上签章的,检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原因;如有其他人员在场,可以由其签章证明。

现场笔录与勘验笔录区别是什么

1、法律分析:现场笔录和勘验笔录的区别有:制作主体不同。勘验笔录是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法院审判人员制作的;而现场笔录,只能由行政机关制作。所反映的事实不同。

2、制作主体不同:现场笔录是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制作的,而勘验笔录是由公安、司法人员制作的。内容不同:现场笔录的内容主要是对行政案件有关的现场情况及其处理结果的记录,而勘验笔录是对刑事案件的现场进行勘查、检验、绘图、拍照的记录。

3、法律主观:勘验是为了写出勘验笔录,勘验笔录我国侦查案件和审判案件的重要用法之一,勘验笔录包含了现场和 证人 所描述的内容所以勘验笔录是比较重要的文件不能有一点遗漏和虚假,关于勘验笔录不同的案件勘验笔录也就不同。

4、不对。在行政诉讼中,证据的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而现场笔录和勘验笔录则是根据案件需要或者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记录、拍照、测量等方式制作的笔录文件。所以现场笔录和勘验笔录不属于独立的证据种类,而是属于其他书证中的一种。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的当事人可否为2人

1、现场检查笔录不叫行政处罚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笔录全程称为:《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检查人和记录人可以同一个人。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执法人员和公检法人员必须填写两个人(两个人以上执法人员和公检法人员。)。记录人只能填写一个人不可填写两个人。

2、是否有管辖权;是否应当移送上级机关管辖;是否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管辖;是否需要与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协商管辖;是否移送其他更为适宜的行政机关管辖。

3、依《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因此,在询问当事人时,应当至少有两名执法人员在场。

4、在取证过程中,调查人员会要求当事人和证人提供相关材料,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现场勘验,应有当事人在场,并制作《现场勘验笔录》。对于可能的证据灭失,可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经负责人批准。

5、第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第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有两个作用:一是调查人员必须具备执法资格;二是防止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冒充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在实践中,很多地方得执法人员在调查时往往是不出示执法证件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现场勘验笔录是什么证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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