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最新物权法(上海物权法停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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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民房可以买卖吗?
律师解不可以。农村宅基地不可以进行买卖。因为个人只对农村宅基地拥有使用权,并不具有所有权。农村宅基地是归集体所有的,但是宅基地上建有的房屋在满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买卖。
不可以买卖。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
如果受让方也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可以进行买卖。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以及进行登记是转让有效的前提。
上海宅基地能买卖,但是买卖的前提必须是一定要取得当地的村集体组织的统一,而且是在村集体内部的成员之间进行相关的宅基地转让,转让的时候需要签订合同,将相关事项的约定清楚,然后也需要符合,一宅一户原则。
法律分析:合法。房屋买卖是合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上海房地产登记今起用新规定
上海《登记条例》第11条规定,“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地产登记册,登记申请的受理日为登记日”。由于登记日的含义实质是房地产权利变动发生效力的日期,因此,上海原来以记载日溯及至受理日为登记日的规则,应当依《物权法》所确定记载生效的原则做出调整,调整后的登记日以记载日为准。
新规定出台后,更为妥善的做法是,等登记机构房产证核准记载或者等拿到房产证后,再付清房款。 为配合《物权法》实施,本市“修改”了房地产登记相关规定。
自2016年10月8日起,上海开始全面实施新的房产登记制度,原有的绿本房产证不再使用,取而代之的是全新的红本不动产权证。虽然房产证的颜色从绿色变为红色,但其本质上并未发生重大变化。绿本房产证代表房地产权证,而红本不动产权证则代表了不动产登记的转变。
根据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的第八章附则,如果在进行本市房地产总登记时,部分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未被登记,权利人可以通过提交房地产权属来源的有效证明,向负责登记的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补办登记手续。登记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必要的核查。
根据条例,房地产权利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须经过法定登记程序,自登记日起生效。若未经登记,权利效力不会产生,除非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在同一房地产上存在多个权利时,以登记簿上登记日期的先后顺序确定权利顺位,除非有其他法律条文明确指示。
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第二章规定了房地产登记的一般程序和原则。首先,房地产登记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申请人提出申请;(2)登记机构受理;(3)进行审核;(4)核准并记录在房地产登记簿;(5)颁发房地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
上海加装电梯需要多少业主同意
根据新规定,加装电梯的决策权交给业主,要求获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这一规定确保了业主的参与和决策权,使得加装电梯更加符合业主的实际需求。同时,也避免了少数业主强行推动加装电梯导致其他业主不满的情况。此外,新规定还明确了加装电梯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包括申报、审批、公示等环节。
法律分析:上海加装电梯应当征求加装幢全体业主意见,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上海关于加装电梯的政策中,放宽了加装电梯的要求。从原来的本楼幢业主同意率从原来的90%放宽到三分之二,并且取消了“一票否决”权。此外,小区通过率从原来的三分之二降低到一半;加装电梯的补贴也从24万元增加到28万元,甚至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电梯建设。
加装电梯需要至少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才能进行。具体来说,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且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最新物权法有无关于商业地产产权到期的处理办法
商铺的土地使用权是40年。满了39年,也就是到期前一年,商铺所有人要向国土部门申请续期,补交土地出让金后继续使用。如果不再续期,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包括地上的房屋。《商铺物权法》第149条规定:“普通商品房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不是房产,到时候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土地如果到期,所有人具有优先向国家申请延续土地使用权的权利。【法律依据】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不是房产,到时候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土地如果到期,所有人具有优先向国家申请延续土地使用权的权利。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一些专业人士表示,非普通商品住宅用地的使用寿命较短,目前是商铺商业地产、工业地产等非普通商品住宅产品开发的高峰期。
商业房产权到期后是否收回是不一定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在房屋产权到期后,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这种情况的话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来向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补交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使用年限是根据不同的土地性质来决定。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一致。分别对住宅用地和非住宅用地作了区别性规定。即:住宅用地到期后,自动续期;非住宅用地到期后,按当时的法律规定处理。
上海商住两用房新政策有什么
上海商住两用房购买规定:商住楼无法落户,没有学区划分。首付需支付50%,公用事业费用按照商业标准收取,高于住宅标准。住宅享有70年使用权,而商业建筑仅有50年。购买时需缴纳3%的契税。 商住楼未来使用成本不确定。水、电、暖等公共服务费用将按照商业价格计算。购房者应向开发商明确询问相关费用。
在上海市可以购买商住两用房的,但是若是外地人在上海购买商住两用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居住证要满三年还要有一年以上的社保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证明已经在上海满一年才可以购买房子。但是这是没有在上海居住满一年也是可以购买商住两用房的,社保是可以补的,补交13个月的社保即可。
以下是新政策的一些主要内容:限购政策:在上海购买商住两用房需要符合一定的限购条件,例如:购房者需要具有上海市户籍,或者提供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2年的证明。贷款政策:购买商住两用房的贷款政策与普通住宅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购买商住两用房的首付比例较高,贷款利率也可能略高于普通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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