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铊太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最新(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最新修订生效日期)

铊太 2024-10-18 08:21:15 7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最新(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最新修订生效日期)摘要: 1、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一章总则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内容 4、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 5、劳...

本篇目录: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一章总则

1、山东省制定并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旨在通过依法规范行政部门的行为,确保劳动者权益,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条例明确了监察对象和范围。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依法规范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最新(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最新修订生效日期)

3、对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执行劳动保障法律的情况,也会根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责,依据本规定进行监察。第三条,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应秉持公正、公开、高效和便民的原则,其行政处罚坚持以事实为准绳,法律为依据,注重教育与处罚的结合,并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公正透明。

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范劳动保障监察行为,制定本规定。

5、青岛市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以规范为核心,依据相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旨在确保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监管有序进行。条例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劳动保障监察活动,涵盖了市和区(市)的广阔地域。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1、条例的核心内容包括:一是确保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对各类用人单位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监察,同时也涵盖了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机构。二是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监察工作,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则在其权限内负责本地区的监察事务,其他相关部门也需提供支持和协助。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最新(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最新修订生效日期)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宣传法规、检查用人单位执行情况、处理举报和投诉,以及对一系列劳动保障事项进行监察(第十条)。监察范围广泛,涉及劳动合同、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保护等方面(第十一条)。监察实施中,采取包括现场检查、查阅文件和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第十四条)。

3、法律分析:劳动保障监察的内容主要是国家法定的劳动标准和事项以及社会保险规定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1)用人单位遵守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情况;(2)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况;(3)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等等。

4、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监察的内容主要是国家法定的劳动标准和事项以及社会保险规定的执行情况。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内容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宣传法规、检查用人单位执行情况、处理举报和投诉,以及对一系列劳动保障事项进行监察(第十条)。监察范围广泛,涉及劳动合同、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保护等方面(第十一条)。监察实施中,采取包括现场检查、查阅文件和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第十四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最新(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最新修订生效日期)

条例的核心内容包括:一是确保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对各类用人单位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监察,同时也涵盖了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机构。二是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监察工作,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则在其权限内负责本地区的监察事务,其他相关部门也需提供支持和协助。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表标准的情况;(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山东省制定并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旨在通过依法规范行政部门的行为,确保劳动者权益,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条例明确了监察对象和范围。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的第五章专门规定了各类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首先,对于违反工作时间规定的用人单位,将面临警告、改正并处以三千元至三万元的罚款(第二十四条)。非法雇佣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或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规定的单位,会被责令改正并处以三千元至五万元的罚款(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违反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裁减人员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依法规范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案件处理过程,当用人单位存在确凿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行为且有明确处罚依据时,劳动保障监察员有权现场作出限期整改指令或行政处罚决定。具体程序包括: 当场作出限时整改指令或处罚决定时,监察员需填写预设格式的指令书或决定书,并直接交付给当事人。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细则

1、明确答案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细则是为了贯彻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制定的具体执行规定。它涉及劳动保障监察的范围、内容、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监察工作提供了明确指导。

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细则》是为确保《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有效实施,规范监察行为而制定的法规。该细则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监察机构对各类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情况进行监督,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职业介绍、培训和鉴定机构。

3、为了有效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确保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规范性,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监察法实施条例细则对劳动法和相应用法进行了补充和细化。 本条例适用于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的劳动保障监察。

4、为了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范劳动保障监察行为,制定本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所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以下简称劳动保障法律)的情况进行监察,适用本规定;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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