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视同缴费年限最新规定的简单介绍
本篇目录:
- 1、公务员辞职后视同缴费年限会清零吗
- 2、辞职后视同缴费年限还算吗
- 3、企业职工辞职前工龄视同缴费年限怎么算
- 4、事业单位辞职后社保视同缴费年限如何办理
- 5、辞职后有视同缴费年限吗
- 6、辞职后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条件
公务员辞职后视同缴费年限会清零吗
法律分析:缴费年限不清零。在每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这一年里面,累计中断参保3个月及以上,就叫中断,但是中断前后的医疗年限都可以合并计算,也就是说累计医疗保险的年限永远都不会清零。
公务员辞职、辞退重新就业、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辞职辞退前原在机关可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公务员辞职后,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其原在机关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至于档案问题,可以根据本人自愿将档案托管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档案托管机构,如档案遗失,在退休时将会影响到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问题。
辞职后视同缴费年限还算吗
法律分析:自动离职的,仅可以从当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个人缴费之日起计算缴费年限。按照法定程序辞职的,之后有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之前在事业单位工作年限,应当计算连续工龄,并视同缴费年限,与之后参加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辞职后视同缴费年限还算的。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的员工辞职、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下离开原工作单位并且按规定个人不必缴纳社保费的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事业单位人员解除合同后原始原视同缴费年限算的。事业单位辞职后社保视同缴费年限的办理:曾经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的员工辞职、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下离开原工作单位并且按规定个人不必缴纳社保费的时间视同缴费年限。
主动辞职人员视同缴费年限有效。不过现在企业辞职从员一般不会有视同缴费年限啊。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当地开展职工养老保险之前连续有效工龄。国家是1995年开始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的,一般最晚的省份也是在1997年底就开展养老保险了。也就是说,至少在1997年之前参加工作人员现在才会有视同缴费年限。
辞职、离职、不影响视同缴费年限。只要是建立社保制度,建立个人账户之前被开除,视同缴费年限一笔勾销。 视同缴费年限的的认证,一档案记录为依据,档案中必须要有当地当年劳动局计划中指标招工登记表,入厂登记表。
企业职工辞职前工龄视同缴费年限怎么算
以下几种情况,经过认定,都可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如果被开除就没有视同缴费年限了。如果单位除名或开除决定成立,职工的视同缴纳年限不予计算。被开除后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会明确记载解除合同原因,此后只是计算当事人的实际缴费年限,也就是说其以前的视同缴费年限全部归零处理。
事业单位辞职后社保视同缴费年限如何办理
1、如果参保年限已满15年,可以停止参保。到退休年龄时前往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所办理退休手续。这样退休时不再享受机关退休待遇。事业单位辞职后社保视同缴费年限的办理:曾经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的员工辞职、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下离开原工作单位并且按规定个人不必缴纳社保费的时间视同缴费年限。
2、法律分析:事业单位辞职后社保视同缴费年限的办理:曾经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的员工辞职、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下离开原工作单位并且按规定个人不必缴纳社保费的时间视同缴费年限。
3、自动离职的,仅可以从当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个人缴费之日起计算缴费年限。按照法定程序辞职的,之后有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之前在事业单位工作年限,应当计算连续工龄,并视同缴费年限,与之后参加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4、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条件主要包括三项:首先,必须参加养老保险;其次,个人需为原国有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原干部或固定职工身份;最后,原工作时间需符合国家计算连续工龄的相关政策规定。对于新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统筹单位的人员而言,他们需要遵循特定的条件。
辞职后有视同缴费年限吗
法律分析:辞职后有视同缴费年限。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的员工辞职、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下离开原工作单位并且按规定个人不必缴纳社保费的时间视同缴费年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法律分析:辞职、离职、不影响视同缴费年限。只要是建立社保制度,建立个人账户之前被开除,视同缴费年限一笔勾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法律分析:自动离职的,仅可以从当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个人缴费之日起计算缴费年限。按照法定程序辞职的,之后有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之前在事业单位工作年限,应当计算连续工龄,并视同缴费年限,与之后参加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辞职后视同缴费年限还算的。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的员工辞职、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下离开原工作单位并且按规定个人不必缴纳社保费的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
缴费年限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实际缴费年限,二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从职工的全部工作年限中,扣除实际缴费年限前的部分,这部分时间按照国家规定计算连续工龄。值得注意的是,视同缴费年限的计算标准严格遵循国家政策规定,确保每位职工的权益得到公正对待。
辞职后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条件
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条件主要包括三项:首先,必须参加养老保险;其次,个人需为原国有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原干部或固定职工身份;最后,原工作时间需符合国家计算连续工龄的相关政策规定。对于新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统筹单位的人员而言,他们需要遵循特定的条件。
法律分析:自动离职的,仅可以从当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个人缴费之日起计算缴费年限。按照法定程序辞职的,之后有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之前在事业单位工作年限,应当计算连续工龄,并视同缴费年限,与之后参加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依据是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办发〔1997〕116号)文件。视同缴费年限,指参保职工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年限。职工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法律分析:曾经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的员工辞职、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下离开原工作单位并且按规定个人不必缴纳社保费的时间视同缴费年限。
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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