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指定分包(分包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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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分包商指定分包商的法则
1、在执行过程中,指定分包商的工作量根据合同规定由工程师通过承包商提供的分包合同金额进行支付。若因变更增加的工作量在“暂列金额”中,其余费用应在合同价款内。如果承包商未合理支付,经工程师核实后,业主有权直接支付给分包商,随后承包商需偿还业主。
2、招标文件已明确规定指定分包商的职责,并得到承包商的投标确认,因此承包商必须配合指定分包商的工作,并负责协调管理。然而,保护承包商的合法权益是基本原则,如果承包商有合理的理由,有权拒绝特定单位成为指定分包商。在选择指定分包商时,业主应尊重承包商的意愿,避免强迫接受反对意见。
3、业主可以指定分包商,但是业主指定的分包商应当经过总包单位同意才可以。法律分析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对指定分包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后果作出明确的规定,也未明确禁止指定分包,只是对特定条件下指定供应商的行为予以禁止。
甲方指定分包需要总包单位管理吗
1、法律分析:甲方指定分包不需要总包单位管理,但总承包合同约定外的分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2、甲方分包工程时,分包行为受到总包管理。甲方作为建设单位,其与总包商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是核心法律依据。总包商在合同约束下对甲方负责,履行承包工程的约定。分包商则与总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对总包商负责,完成分包工程。总分包间承担连带责任,即一方违约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需承担连带责任。
3、分包受总包管理,但是甲方负责管理总包。甲方,即建设单位,甲方分包工程是指甲方承担从总承包商那里承包一部分工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
4、甲方指定分包是不合法的。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禁止承包人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对于建设单位推荐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有权拒绝或者采用。
5、甲方可以指定分包怎么描述可以吗 甲方指定分包是不不合法的。 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禁止承包人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与此同时,工程款和劳务费支付要写进工程分包,双方必须提供担保。这是近日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6、如果分包单位是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合同,那么需要分两种情况来处理,第一种是总包单位具备所分包工程的资质,那么可以由总包单位盖章或者具备资质的分包单位盖章,第二种是如果总包单位不具备分包工程的施工资质的话,那么必须由分包单位来盖章。
施工中为什么甲方要指定分包而不直接分包
施工中为什么甲方要指定分包而不直接分包 最起码的区别是:指定分包的直接管理责任是总承包方; 直接发包的管理责任是甲方。 有时,甲方为了省去管理的麻烦,就指定分包了。这在招投标前是可以约定的。如何管理甲方指定分包, 甲方指定分包是否合法 甲方指定分包是不不合法的。
建筑工程的甲方不得直接进行分包。法律规定,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可分包或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总承包人发包给分包人的工程是总承包工程中工程主体结构以外的部分工程,分包人须具有相应资质条件且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因此甲方不可以直接分包。
专业工程分包条件下,总分包双方要对分包工程及其质量向发包人负责;除非由于承包商向指定分包商发布了错误的指示要承担责任外,对指定分包商的任何违约行为给业主或第三者造成损害而导致索赔或诉讼,承包商不承担责任。综上所述,实际上甲方指定分为两种:一种是“指定分包”,指定施工的分包商。
不合法。分包工程需要经过建设单位认可才能分包,但建设单位不能直接指定分包人。对于建设单位推荐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有权拒绝或者采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招标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
建设单位不能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意思是,分包工程需要经过建设单位认可才能分包,对于建设单位推荐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有权拒绝或者采用。建设单位直接指定分包意思是,可以由建设单位直接指定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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