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担保法最新规定(执行担保法最新规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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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担保法新政策
年担保法新政策主要体现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编相关条款的进一步解释和细化上,但并未出台全新的担保法。具体来说,新政策对担保合同的设立、担保责任的类型与承担方式、担保责任的期限以及担保人的资格与条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年担保法新政策主要体现在对担保责任、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担保合同约定等方面的细化和完善。首先,关于担保责任,新政策明确了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两种形式。在连带责任保证下,若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这增加了债权人的权益保障。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三百九十条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保证人的代为清偿能力。提供保证的合格主体。禁止提供保证的主体。(1)未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机关。(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 做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 保证人的代为清偿能力。
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担保法的担保方式主要有哪些
担保法的担保方式主要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法律依据】《担保法》第二条,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答案】:ABCDE 我国《担保法》规定了五种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法律分析: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包括:一般担保,即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承担责任;连带责任担保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方式指的是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方式,由于担保方式的不同,担保人的责任也不同。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的权利 (1)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享有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上述5种担保方式中,留置是法定担保方式,即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无需当事人之间约定。其他4种担保方式需由当事人之间约定,是协议的担保方式。【法律依据】《担保法》第二条: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担保法》已经作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担保方式包括: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的权利 (1)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享有向主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
执行担保有什么程序,有什么规定?
执行担保的程序:被执行人主动提出申请。移交担保物或办理登记手续。经申请人同意。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认可。河南界醒律师事务所杨利英律师解析:执行担保的方式:被执行人申请暂缓执行向法院提供的执行担保,可以是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财产担保,也可以是他人提供的保证担保。
被执行人主动提出申请;移交担保物或办理登记手续;经申请人同意;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认可。 被执行人主动提出申请 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要想达到延缓执行的目的,应当主动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担保的申请。执行担保申请一般应书面提交给执行法院,以便执行法院进行审查。
法律分析: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提供财产担保,也可以由他人提供财产担保或者保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提供财产担保,也可以由他人提供财产担保或者保证。
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或第三人以财产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被执行人提供合法的执行担保之后,法院一般都会同意暂缓执行,并制作准予担保裁定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的规定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效后《担保法》已经作废,目前关于担保责任的最新规定包括保证期间,保证范围,保证责任的免除以及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还有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产生的影响等,保证责任分成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的规定是什么?《担保法》已经作废。
2、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执行担保,是指担保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为担保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第二条 执行担保可以由被执行人提供财产担保,也可以由他人提供财产担保或者保证。
3、第八条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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