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减持规定(最新减持政策)
本篇目录:
减持新规全文细则(5%以上股东减持规则)
1、第二条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以及股东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适用本规定。大股东减持其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上市公司股份,不适用本规定。
2、-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协议转让不受前述限制,但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且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时,出让方、受让方在6个月内应当遵守上述规则。- 任意连续90日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法律分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以及股东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适用本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4、注意原始股要解禁后才能减持,原始股解禁规定:普通原始股: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持有一年以上,可以自有转让。
大股东减持的规定
1、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2、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减持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三是根据各种股份转让方式对市场的影响,划分不同路径,引导有序减持。《减持规定》在针对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设置减持比例的同时,为其保留了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多种减持途径。
4、第九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在 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比例限制。
5、大股东在减持股份时,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首先,大股东需要向上市公司及证券交易所提交减持计划,并说明减持的原因、数量、方式等。然后,上市公司及证券交易所会对减持计划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最后,在减持过程中,大股东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逐步减持,并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6、关于新三板大股东减持的规定是减持达到1%的情况下需要在两个工作日之内做出公告,不过公告期间股份还是可以继续出售的,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以后的比例降到5%以下的话,需要在三天之内由上市公司做提示性报告,主要是股东要履行相关的披露义务。
注意!新规下的减持披露要求
1、交易方式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事前披露:在首次卖出股份的十五个交易日前进行披露,减持计划时长不得超过3个月,内容包括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方式、原因、减持时间区间、价格区间。
2、预披露要求:大股东和董监高在新规下,必须在首次减持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避免未预披露导致的监管问题。 减持比例限制:在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需遵守特定情形下的减持限制,如破发、破净和分红未达标等情况。
3、新规对大股东减持的信息披露提出了明确要求。大股东在减持前需要公告减持计划,包括减持的数量、时间、方式等。在减持过程中,大股东还需要定期披露减持的进展情况,以便投资者了解相关情况。此外,如果大股东在减持过程中出现了违规行为,也需要及时披露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上市公司原始股东减持股票的新规则要求如下: 减持比例限制:持有特定股份的股东,无论持股比例多少,在任意连续90天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的解禁限售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减持方式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票的,需遵守相关规定,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5、减持新规 2023年8月27日晚间,证监会就进一步规范相关方减持行为作出要求: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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