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铊太

烈士最新条例(烈士有什么政策)

铊太 2025-01-16 23:58:41 5
烈士最新条例(烈士有什么政策)摘要: 本篇目录:1、我国关于烈士认定的标准是什么2、革命烈士褒扬条例条例正文...

本篇目录:

我国关于烈士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

烈士评定标准旨在表彰那些为国家、民族或人民利益英勇牺牲的英雄。依据具体情形,烈士的认定分为以下几类:首先,对敌作战牺牲或对敌作战负伤后因伤死亡的人员,因其在直接对抗敌人时付出的宝贵生命,符合烈士评定条件。

烈士最新条例(烈士有什么政策)

现役军人、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因参战或军事任务牺牲的人员,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评定烈士。条例还明确了烈士评定的程序,包括申报材料的提供、调查核实和政府审核等步骤。

革命烈士褒扬条例条例正文

第一条 为了弘扬革命烈士的牺牲精神,教育人民为保卫祖国和建设祖国而英勇奋斗,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我国人民和人民解放军指战员,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壮烈牺牲的,称为革命烈士,其家属称为革命烈士家属。

第八条 革命烈士家属的抚恤,按照作战牺牲军人家属的有关抚恤规定办理。第九条 本条例由民政部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褒扬革命烈士的规定同本条例有抵触的,以本条例为准。

战时,参战牺牲的烈士褒扬金标准可以适当提高。烈士褒扬金由颁发烈士证书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烈士最新条例(烈士有什么政策)

烈士遗属抚恤政策

烈士褒扬金由领取烈士证书的烈士遗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烈士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定期抚恤金标准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

第十五条 烈士遗属除享受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烈士褒扬金外,属于《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及相关规定适用范围的,还享受因公牺牲一次性抚恤金;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规定适用范围的,还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及相当于烈士本人40个月工资的烈士遗属特别补助金。

法律分析:享受定期抚恤金,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凭证领取定期抚恤金。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后仍达不到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补助。

烈士最新条例(烈士有什么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1号《烈士褒扬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1号《烈士褒扬条例》主要内容该条例旨在弘扬烈士精神,对因保卫国家和建设事业牺牲被评定为烈士的公民及其遗属提供抚恤优待。烈士遗属的生活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提高,全社会支持烈士褒扬工作,鼓励捐款捐物。烈士褒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接受监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01号 《烈士褒扬条例》已经2011年7月20日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01号 《烈士褒扬条例》对因公牺牲家属到烈士陵园扫墓的优惠政策有:第三十一条 烈士陵园所在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前来烈士陵园祭扫的烈士遗属,应当做好接待服务工作;对自行前来祭扫经济上确有困难的,给予适当补助。

4、解放战争中牺牲的烈士子女是没有、国务院《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2011年8月1日起实施)网页链接规定的烈士褒扬金的。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1号文件:《烈士褒扬条例》的第十三条规定,已经2011年7月20日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烈士有什么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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