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诉法最新修订2013(刑诉法最新修订全文)
本篇目录:
新刑法修订了哪些内容
1、法律分析:最低刑责年龄下调至12周岁。奸淫幼女最高可处死刑。与未成年养女发生性关系判刑。冒名顶替入学上岗等正式入刑。侮辱、诽谤英烈烈士人判刑。抢公交车方向盘判刑。袭警罪正式明确。高空抛物等正式入刑。保障疫情防控正式入刑。
2、修改了对国家机关和企业受贿、行贿行为的规定,加重了对情节严重和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行为的处罚,同时明确了多项加重处罚的情境,如多次行贿、向关键领域行贿等。
3、其中规定:第一,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与未成年养女发生性关系判刑。
4、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共作出了四十七项重要修订,新增了多项犯罪类型,对刑事责任年龄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并根据社会需求,将从严惩处性侵未成年人的行为扩大至惩治高空抛物以及打击冒用他人身份顶替入学等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亮点解读_2018刑事诉讼法修正案
1、第二百四十条为: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2、现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非法收集证据,为维护司法公正和保护当事人权利,建议增加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修正案草案第十四条)。明确采用非法方法收集的供述、陈述和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违反法律规定收集的物证、书证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也应当排除(修正案草案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
3、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为正确理解和适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4、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公安机关在询问嫌疑人时未出示拘留证,应当在24小时内释放嫌疑人,否则可能构成非法拘禁。 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并未具体规定在押嫌疑人接受讯问的持续时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本)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刑诉法162条的内容是什么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承担着侦查的任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公安机关完成侦查工作后,需要确保案件中的犯罪事实清晰明了,并且所收集的证据必须确实、充分。
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在当事人以及其他与该诉讼行为有关的参与人共同见证的情况的,就当事人相关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诉讼。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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