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铊太

最新的社会管理规定(社会管理新格局)

铊太 2025-03-18 23:20:04 5
最新的社会管理规定(社会管理新格局)摘要: 本篇目录:1、社会团体管理规定有哪些2、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本篇目录:

社会团体管理规定有哪些

1、国家保护社会团体依照法律、法规及章程开展活动,禁止非法干涉。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为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全国性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登记管理机关负责,地方性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登记管理机关负责,跨行政区域社会团体则由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登记管理机关负责。

2、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第五条 国家保护社会团体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开展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第六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最新的社会管理规定(社会管理新格局)

3、第十五条 社团应依据国家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聘用有执业资格的财会人员从事财务工作,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并接受部和有关部门的财务审计监督。

4、第四条 社会团体应当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接受捐赠公示制度,强化自律机制,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第五条 社会团体投资设立企业法人,应当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后,方可进行经营活动。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制定并发布,旨在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维护市场秩序,并促进提高服务质量。以下是该规定的一些主要内容:适用范围与定义: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企业。

为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提高消防技术服务质量,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详细内容 资质与许可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经相关部门许可,方可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服务范围包括消防设施的维护、检测,火灾风险评估,消防安全培训等。

最新的社会管理规定(社会管理新格局)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进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时,应遵循客观独立、合法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本规定所指的消防技术服务从业人员,包括已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并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相关服务活动的人员。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维护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促进提高消防技术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概述为了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确保公平竞争,提升消防技术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于2013年制定并多次修订了相关规定。

为了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并保障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出台。该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活动的机构,以及对相关机构的资质许可和监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需遵循客观独立、合法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最新的社会管理规定(社会管理新格局)

广东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规定

1、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组织的协会、学会、联合会、研究会、基金会、联谊会、促进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均应依照《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登记。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后,方可进行活动。

2、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依法行使结社自由的权利,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宪法和国家法律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定要登记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社团),是单位或公民自行组织的非营利性的社团。列入行政事业机构编制的社团及所属的组织不在登记范围。

3、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在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通过登记管理、监督管理、服务指导等职能,确保了社会组织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为广东省的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4、可以。根据查询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得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协会团体的名称需要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协会名称不受限制。因此可以带括号。

5、具备《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志愿者组织,需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接受监督与管理,确保组织的合法性与规范性。志愿者组织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可申请成为志愿者联合会的团体会员,通过联合平台分享资源、交流经验,提升志愿服务的效率与质量。

黑龙江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规定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2、第一条:省科协(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为管理所属学会,提升服务水平,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协会章程制定此办法。第二条:省级学会为依法登记,成为省科协团体会员的各学会。第三条:学会理事会每届任期3-5年,届满需提前1个月向省科协提交换届申请,更新至少1/3成员,延期或提前不超过1年。

3、为促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规范其行为,本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黑龙江省实际制定。 行业协会是指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以提供服务、自律管理同行业组织和个人为宗旨。 行业协会的职责包括为会员服务、维护权益,促进公平竞争,确保行业有序发展。

4、第一条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省科协)为履行对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学会)的业务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增强服务能力,促进学会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章程》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省级学会,是指依法登记,作为省科协团体会员的省级各学会。

5、黑龙江省慈善总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黑龙江省慈善总会是由热心慈善事业的黑龙江省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自愿参加的全省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嫖娼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几条规定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卖淫、嫖娼的行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并可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较轻,则处五日以下的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将被处以五日以下的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3、法律分析:嫖娼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4、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中的规定,对于卖淫行为一般是在10-15日之间处拘役,同时还会判处行为人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对卖淫的处罚为:卖淫、嫖娼的,处10-15日的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5、法律分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6、【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

社会组织的章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第七条 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内部信息披露机制,每年至少向组织成员公布一次其重大活动、财务状况、工作报告等信息。社会组织接受捐赠、资助的,应当在接受捐赠、资助后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接受捐赠、资助的信息,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使用捐赠、资助款物的有关情况。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社会组织,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社会组织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遵守宪法。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中,副省级社会组织要求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社会组织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社会管理新格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支付宝扫一扫打赏

微信扫一扫打赏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