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铊太

最新教师资格条例全文(教师资格条例施行时间)

铊太 2024-11-23 01:22:23 29
最新教师资格条例全文(教师资格条例施行时间)摘要: 4、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有哪些?...

本篇目录:

小学职称评定细则

按照省职称部门的有关规定,凡申报高、中级职称者,必须通过相应的职称计算机考核。 小学职称评定细则二 考核等第:任现职以来考核均合格以上5分, 其中有一年优秀6分, 二年以上8分。

一级教师: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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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教师: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问题:丧失教师资格后几年才能重新取得?

教师资格证被吊销后5年才可以重新考试认证。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被撤销教师资格证的老师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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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撤销教师资格旳,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撤销教师资格证五年内不得申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被撤销教师资格者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者通常需要等待一定的时间后才能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具体来说,根据中国国家有关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个人在撤销之日起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丧失教师资格”是怎样规定的?

1、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2、第十四条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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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5、丧失教师资格的情况有两种,第一种是因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安全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群,第二种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

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有哪些?

思想品德条件 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爱党敬业,遵纪守法,诚信友善,没有违法记录。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个别教师资格证,需要具备相应的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者应当达到条件如下: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教师资格证申请条件 凡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均可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有效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教育法》规定的学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教师资格条例施行时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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