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铊太

湖南退休教师去世最新规定(湖南省退休教师死亡后遗属生活补贴)

铊太 2024-09-19 09:21:38 272
湖南退休教师去世最新规定(湖南省退休教师死亡后遗属生活补贴)摘要: 本篇目录:1、湖南省教师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2、退休教师死亡后丧葬费标准是什么?...

本篇目录:

湖南省教师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

1、丧葬补助金按其死亡时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四个月发放。

2、教师死亡补偿标准:丧葬费5000元;一次性抚恤金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离退休费。企业单位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丧抚待遇政策是不同的,退休教师丧抚金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标准支付。

湖南退休教师去世最新规定(湖南省退休教师死亡后遗属生活补贴)

3、丧葬费标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职工不分因公与非因公死亡,其丧葬费均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的标准执行。

4、所得丧葬补助金发放标准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倍。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的40倍。

5、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6、教师去世后的丧葬费标准是死亡时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倍,抚恤金标准是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

湖南退休教师去世最新规定(湖南省退休教师死亡后遗属生活补贴)

退休教师死亡后丧葬费标准是什么?

抚恤金标准: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教师退休后死亡补偿标准:丧葬费5000元;一次性抚恤金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基本离退休费。企业单位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丧抚待遇政策是不同的,退休教师丧抚金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标准支付。

退休教师死亡后丧葬费标准是什么?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职工不分因公与非因公死亡,其丧葬费均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的标准执行。

湘潭老年教师去世要到哪里去领丧葬费

1、如果是财政负担人员,到原单位办理。办理程序为:办理减员手续,填写牺牲病故工作人员登记表,填写遗属补助审批表,人社、财政部门审批,到社保部门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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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 社会保险 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

3、办理退休人员死亡需要的手续: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家属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死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火化证明原件,到社保局窗口直接办理丧葬费领取手续。

4、符合条件的,到当地市政务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办理相关手续。办理丧葬费前,应在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养老保险清算手续或福利养老金待遇终止手续。退休人员死亡后有10个月的丧葬费和3个月的抚恤金。

退休教师死亡后丧葬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抚恤金标准: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抚恤金标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以下标准执行: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退休教师丧葬费各地的标准都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实行的政策为准。

退休教师死亡后丧葬费标准是什么?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职工不分因公与非因公死亡,其丧葬费均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的标准执行。

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的丧抚待遇标准每年是不同的,随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加而不断调整。

(1)我市2011年度因公死亡和离休干部死亡后遗属补助标准为698元; (2)非因公死亡和退休干部死亡后遗属补助标准为499元; (3)凡享受遗属生活补助的人员按户每月发给煤补35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湖南省退休教师死亡后遗属生活补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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