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最新集资诈骗(滨州集资诈骗案例)
本篇目录:
- 1、非法集资最新立案标准和量刑
- 2、善林金融田景升判几年
- 3、滨州裕华集资
非法集资最新立案标准和量刑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如下:个人 个人犯罪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30万元以下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法律主观:非法集资的新规定:行为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可以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社会影响严重者,可被判处五年以上或者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可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4、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5、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手段向公众募集资金,用于非法活动或个人牟利的行为。由于非法集资行为涉及案件金额数额、参与人数、社会影响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其刑事责任的量刑标准不固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善林金融田景升判几年
涉及全国62万余人的善林金融集资诈骗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主犯周伯云、田景升等12人因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无期、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六年不等。
法院依法对善林金融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5亿元(人民币),周伯云、田景升被判无期徒刑。
相关问善林金融最新消息2017己投多万元。
在2013年的10月,被告人周某云组建、设立了善林金融公司,一直在操控善林系的企业,陆陆续续在全国29个左右的省市设立了千余家分支机构。
根据警方通报,截至2018年4月9日案发,“善林金融”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736亿余元,案发时未兑付本金仍有213亿余元之巨。上海警方表示,目前已查封、冻结了相关银行账户、房产、汽车以及股权等财产。
滨州裕华集资
1、本来非法集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裕华集团承认还款签下合同,我认为是有效的。但是10%的利息已经明显高于银行利息,我认为可能无法收法律保护。
2、、齐星集团。1滨州网通。1滨州联通。1滨州电信。1东方地毯。1裕华集团。1海得曲轴。1交运集团。
3、多个了,200多重伤的。一些村里的人拿刀捅人都捅上瘾了,死的死,残的残,没死就算走运。
4、蓝海钧华大饭店位于滨州市滨城区渤海一路黄河十五路,酒店周边环境普通,拥有1000余平米的无立柱多功能厅一个,另有中型多功能厅一间,餐厅风格较为单一,所以滨州蓝海裕华大饭店较好一些。
5、属于。该小区开发商显示是胜利油田华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由该公司在滨州招拍挂的土地,该项目的实际操作方也有滨南采油厂房产科。在该小区购房的都是胜利油田滨南采油厂的职工,采取的是先集资后建房。
6、继续沿东三环行驶4公里,从藁城,裕华东路,东二环出口离开靠右进入开发区桥。用时1分钟 沿开发区桥行驶310米,朝裕华东路,观景台方向,右转。用时1分钟 继续沿开发区桥行驶740米,直行进入裕华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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