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铊太

2018海关最新规定(2018年海关税则电子版)

铊太 2024-09-08 11:23:45 14
2018海关最新规定(2018年海关税则电子版)摘要: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保税核查,加强海关对保税业务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海关...

本篇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2018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的管理,促进国际贸易便利,保障国际贸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的监管,便利进出境快件通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2018海关最新规定(2018年海关税则电子版)

舱单及相关电子数据传输时限、填制规范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关于调整水空运舱单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等文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 运输工具监管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的监管,保障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和进出境运输工具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制定本办法。

...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监管办法(2018修正)

1、第二条 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公用、自用物品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公用、自用物品应当以海关核准的直接需用数量为限。

2、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外国驻中国使馆(以下简称使馆)运进运出公务用品,使馆人员运进运出自用物品,除有双边协议按协议执行外,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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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的监管,便利进出境快件通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4号)规定,使馆和使馆人员免税运进的公用、自用物品,未经主管海关批准,不得进行转让、出售等处置。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4号)规定,外交代表进出境自用物品应以海关核准的直接需用数量为限,海关予以免税放行;超出范围的,不得进出境。

6、第一条 为规范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防止林木有害生物随进境货物木质包装传入,保护我国森林、生态环境,便利货物进出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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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核查办法(2018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保税核查,加强海关对保税业务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核查办法》已于2008年3月10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2018修正)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的监管,便利进出境快件通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的管理,促进国际贸易便利,保障国际贸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监管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4、法律分析:如果是正规的电商平台没有安全隐患,因为国家规定海外购需要身份认证。如果是通过私人渠道或者不正规的电商平台就会有安全隐患。

5、以北京海关为例。打开百度搜索引擎,直接输入北京海关。然后点击进入北京海关官网 在首页找到箭头标记的选项,然后点击进入 然后输入要查询的邮件快递单号。

6、进出境快件是要接受海关监管的,快件在进出境前都要向海关申报,等待海关接受预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2018修正)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转关货物的监管,方便收发货人办理海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转关货物是海关监管货物,海关对进出口转关货物施加海关封志。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转关货物的监管,方便收发货人办理海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转关货物是海关监管货物,除另有规定外(见附件1),进出口货物均可办理转关手续。

3、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进出境快件运营人(以下简称运营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在海关登记备案的从事进出境快件运营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

4、免税品从异地进口的,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转关运输货物监管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免税品转关运输至主管海关办理进口手续。

5、出口货物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超过规定时限未向海关申报的,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征收滞报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018年海关税则电子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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